一起愉快 发表于 2013-1-26 15:21 和谐.您的行为又替可爱家园添了绿,向你学习和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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鸂鶒 发表于 2013-1-26 15:12 这也给大家一个提醒:论坛与日志不能同时发帖。 共同接受教训,下不为例。
走四方 发表于 2013-1-26 15:04 噢,不是有意的,有情可原。
鑫盛景园 发表于 2013-1-26 08:55 版主以身作则,令人敬佩!
真诚友谊 发表于 2013-1-26 20:52 细徽妹做人真实让人可敬,改过来就行了呗,还公开道歉。
大漠思宇 发表于 2013-1-26 21:18 细徽姐姐知错就改值得学习!
细徽 发表于 2013-1-26 22:15 谢谢大漠关注,其实当时已经发现,后悔莫及,好像无法处理,也没有想到可以及时删除。只好将错就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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