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当民兵 上世纪60年代,我国各地各单位、特别是农村,民兵组织活动相当活跃。当时,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都对民兵工作相当重视,作出了一系列指示。1966年5月7日,毛泽东主席在“五七指示”中要求,“农民以农为主,也要学军事、政治、文化”。1966年8月12日,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公报中号召,“备战、备荒、为人民”、“全党抓军事,实行全民皆兵”。毛泽东主席还指示,要“大办民兵师”、要搞好民兵的组织、政治、军事“三落实”。 当时,县有民兵团;公社有民兵营;大队(村)有民兵连(有的较大村建民兵营);小队(现村民小组)有民兵排,下面分班、组。民兵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18—40岁者为基干民兵;41—45岁者为普通民兵。农村民兵连,设正副连长、正副指导员;民兵排设正副排长。连长、指导员享受村级干部待遇;排长享受小队干部待遇。 所谓民兵,就是既是民,又是兵。说其“民”,就是和一般的农民百姓一个样,在生产队种地劳动,挣工分。参加民兵活动没有任何报酬。说其“兵”,就是按照“兵”---解放军的要求,开展活动。具体讲,1、利用早起或农闲的白天,进行操练。练走步、跑步、队列。2、利用农闲季节,练习打靶、投弹、打背包。当时,农村民兵连大都有枪支和手榴弹。民兵们刻苦训练,有的在步枪上挂上砖,练习瞄准,个个都争当“神枪手”。有的民兵打靶打八环以下就气得哭。3、练习实战本领。练习背着背包长距离野外拉练。臂扎白毛巾,预定暗语,演习凌晨摸黑去庄稼地里“捉特务”。4、经常性地开展以连、排、班、组为单位的政治学习。5、开展“一帮一”、“一对红”、谈心、家访、争取入团、入党等思想政治活动。 当时,民兵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还做了大量的公益性工作。1、宣传活动。书写黑板报,一般7—10天更换一次。如有重大事件,如党的“九大”召开期间、毛主席最新指示发表等,都是随时更新。拿着小铁喇叭,站在房顶或较高的地方,利用晚饭前后或吃晚饭的时间,向群众喊话宣传,读报纸或上级文件。2、义务劳动。民兵们经常利用工余时间,有组织地义务劳动。扫雪、扫街、修桥补路;为生产队挖粪坑、人拉车往地里送粪等。3、助老拥军。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烈军属担水、打扫院落等。4、特殊任务。民兵们经常有组织地积极承担一些特殊任务。如,救火、救人、防洪排涝等。 当时,各级领导特别注意从民兵中提拔任用干部。我就是因当民兵干部(民兵连文书)而入党、当村党支部委员,后到公社、县委当干部的。据我所知,上世纪60年代末期,80%以上的村民兵连长,被提拔任命为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冀州有5名村民兵干部,后来被提拔任命为县团级干部,有30多名村民兵干部,后来被提拔任命为科级干部。还有多名村民兵干部,参军、上大学、外出参加不同工作,并作出了突出业绩。
(写于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