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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那事】 应当载入冀州史册的“四件大事” (连载稿3)
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作者先后担任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原县、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兼研究室主任、市委副秘书长。 期间,作者亲身经历的“四件大事”,都是推进社会进步、提升民生水平的重大举措。在这些事实施中,均为我在县委主要领导的安排下,亲手组织实施、亲手调查研究、亲手写实施方案、亲手写动员报告、亲手检查督促、亲手组织验收、亲手写总结报告。
第三件事: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冀州(原冀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产生于1979年农业生产实行“大包干”后的1984年,一直进行到1994年以后。 这件事得到中央和省委的充分肯定。1986年至1994年,被衡水市委(地委)多次通报表彰、多次开现场会推广。1991年6月5日,时任省委书记邢崇智批示:“发通报,予以提倡”。1991年,在河北省委第4届第3次会议上,印发其经验材料。1991年 10月22至23日,河北省委专门召开现场座谈会,推广其做法。1992年,国务院农资协调办公室、国务院经贸办、国家计委等部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召开“全国农资社会化服务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其经验。 1991年9月,新华社《瞭望》《内部参考》《经济参考报》《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推出其做法。特别是新华社《瞭望》杂志1991年第36期,封面发题目,发了3.5页、近万字,还配发了“编者的话”、照片和“小资料”。 1988至1994 年,先后有陕西、湖南、河南等24个省、市、自治区组团到冀州学习、参观、考察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做法。 这件事之所以引起如此轰动,是因为冀县县委、县政府的做法破解了全国农村推行农业生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包干)后,出现的农民一家一户、单枪匹马办不了、办不好、不好办的事情,或者虽能办,但办起来很不经济、很不划算的事情。 冀州做法。全市(县)的农、工、商、金融等部门;县、乡(镇)、村各级总动员、齐参与,组建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全程服务”“系列化综合配套服务”。具体服务项目有,生产服务、科技服务、供销服务、加工服务、运输服务、储藏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法律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生活社会保障服务等。 1990年后,冀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又有突破:服务对象,由粮棉生产向大农业、“两高一优”农业突破;服务手段,由“抓救急”向“抓基础”(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农副产品销售公司、农副产品加工厂和冷储库、交通通讯等)突破;服务特征,由“做帮手”向“做后盾”“合同契约性”突破;服务目标,由“产品增量农业”向“商品增效农业”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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