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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良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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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3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翻阅旧年笔记,发现一则没有标注出处和作者的报道,很有意思,让人耳目一新。我将它发到老网与朋友们共享。

1989年2月的一天,东德士兵亨里奇发现一人攀爬到柏林墙上企图逃往西德去。亨里奇毫不犹豫地举起手中的AK-47冲锋枪瞄准射击,22岁的东德青年格夫洛伊被击中身亡。亨里奇为此受到上司嘉奖,成为英雄。
九个月后柏林墙倒了,他遭到死者家属起诉。1992年2月卫兵亨里奇在统一后的柏林法庭受审,他的律师辩称:他们仅仅是执行命令的人,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罪不在己。法官当庭指出: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该承担的良心义务。
英格.亨里奇被判处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法官对被告解释他的判决: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当法律与良知冲突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原则,你应该早在做围墙卫兵之前就知道,即使东德国法也不能抵触那最高的良知原则。这最高的“良知”(或正义)就是法理学上“超越实在法的法”而违反正义的立法就是“实在法的非法”。依这种“法”去执法,也是犯罪。
类似的审判,早在第二次世界大点后,在纽伦堡审判法西斯战犯时已有先例。当时各国政府的立场不约而同:不道德的行为不能借口他们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来的而求得宽恕。任何人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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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3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朋友佳贴。
 楼主| 发表于 2022-10-3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朋友分享!上午好!
发表于 2022-10-3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法律与良知相悖论时,良知是考验行为的准则。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而不超越道德伦理界线
发表于 2022-10-3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江边柳老友佳贴介绍: 良知原则.  下午好
 楼主| 发表于 2022-10-4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善如流 发表于 2022-10-3 13:24
当法律与良知相悖论时,良知是考验行为的准则。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而不超越道德伦理界线

感谢朋友分享!下午好!
 楼主| 发表于 2022-10-4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廖若晨星 发表于 2022-10-3 14:52
谢谢江边柳老友佳贴介绍: 良知原则.  下午好

感谢老友分享!下午好!
发表于 2022-10-4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佳作!谢谢分享!
 楼主| 发表于 2022-10-5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沪上人 发表于 2022-10-4 19:36
欣赏佳作!谢谢分享!

感谢朋友分享!上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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