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老知青自强不息 于 2022-4-28 20:11 编辑
73、政审 出身不能选择,但是道路可以选择。“党的阶级路线是有成份论;不唯成份,重在政治表现”——当局曾经信誓旦旦地承诺。 事实证明,那是彻头彻尾的谎言! 时间回到1970年8月,我们插队已经将近两年。贵阳市财贸系统次到天柱县率先针对知青招工。这对我们无疑是离开农村返回贵阳的绝好机会,谁不想早些回城呢? 我不清楚大塘大队有几个招工名额,更不知道招工人员带着名单下来,拟招人员早已确定,基层“推荐”只是掩人耳目的过场,只知道人选由大队革委会根据小队的意见进行推荐,我当时是我们小队惟一获得推荐的知青。实事求是地说,到不是我有多么优秀,只是因为家境贫寒,我不得不一直待在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原因无它,仅仅是为了自食其力。而其他同学的频繁返筑无形中反衬了我的“积极”。 在大队革委会队部,我领到了那张令人羡慕的招工登记表,领导告诉我必须马上填好上报。 大队部设在小学里,学校已经放暑假。我独自坐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忐忑不安的拧开钢笔,开始认真填表。 学生时代曾填过无数次履历登记表,诸如籍贯、年龄、家庭出身、简历等等内容了然于胸,填起来毫不费力。我握紧钢笔努力工整地填写,生怕写错一个字。 突然,一行刺眼的文字令我不寒而栗:“直系亲属中有无杀、关、管人员?与本人是何种关系?” 这行文字犹如一桶冰水把我从头浇到脚,让方才还在冒汗的我一下子凉透心底。 家父1958年3月在反右运动中因言获罪,被打成反革命,并被判三年徒刑,一夜间从一个优秀的水文工程技术人员沦为身陷囹圄的阶下囚,身不由己地株连到全家。 此前填过的登记表中从未出现过这样的栏目,我一时傻了眼,不知如何下笔。 暂短的犹豫过后,我还是如实填写了内容,心想即使隐瞒恐怕也是枉然,别人一查档案不是一目了然么?但我还是不甘心地在末尾添上了一行说明:家父已于1961年刑满释放,现为留场就业人员,尽管我明白这样的声明是多么的软弱无力。 交登记表时,我不敢正视收表人的眼睛,也不敢回答他的道贺。因为我知道,这必定是瞎子养儿——无望了! 不出所料,交了登记表后再无下文。 此时,我被母亲急电召回贵阳。更大的打击在等待我们一家——受父亲株连,母亲也将被赶出城市,美其名曰照顾夫妻关系“下靠”。万幸的是保留工作籍,工资不变。 当邻队的三位同学欢天喜地离开农村返城工作时,我已经回到贵阳协助母亲料理搬家的事宜,没能参加同学们为他们举办的欢送会。 初中时曾经学过的古文《苛政猛于虎》经常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刻骨铭心的精神伤害让我不得不产生“政审猛于虎”的恐惧,哀叹自己命运多舛生不逢时。 夜不能寐,我苦苦地思索:我何罪之有? 我该怎么办? (2012-3-29初稿2013-3-7改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