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老知青自强不息 于 2022-4-7 17:41 编辑
56、无头鸭子半只鸡
杨老师是桂花佬的女婿,也是我代课时的同事。我曾经无意间听到他向其他老师谈到乡亲们对我的评价:“他这个人与别的知青不同,即使从别人家的板栗树下走过,也不会弯腰去捡一颗板栗。”他说的是事实,凭我与桂花佬等乡亲们的关系,即使偶尔捡掉在地上的板栗解馋,他们也绝不会责怪我。但我的确注意力避瓜田李下之嫌,日久便赢得了乡亲们的口碑。 然而扪心自问,我就真的那么一尘不染么?非也!有无头鸭子半只鸡为证。
先说无头鸭。某日,知青D和Z到湖南赶场,途中到我处投宿。彼时知青点只有我留守,稀客光临自然非常高兴。虽无美酒佳肴待客,但我的自留地里菜蔬瓜豆却是应有尽有,稍感遗憾的是只能用水煮盐香的烹调技艺招待二位——我已经断油几个月了,那时即使有钱也买不到统购统销的食油。 让我想不到的是,来客竟然自带荤菜——从挎包里掏出只无头的鸭子。他俩看出我面有难色,安慰我说:“你放心,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怪’我们是在江边打的,绝不会影响到你!” 他们讲的地方是靠近白市的清水江边的入山口,离我们大塘大队确实非常遥远。但是我知道,那里正是金岸大娘的女婿所在的生产队。不过事已至此,我又能怎么样呢? 我赶紧生火烧水,到地里摘菜张罗做饭。D和Z负责烫鸭拔毛。鸭毛本来就非常难拔,更何况是只扭断脖子死亡多时的残鸭。二人费力许久,终于在天黑之前弄完。至于嵌在皮里的若干毛桩就顾不了许多了。D亲自掌勺,炒了锅同样水煮盐香的鸭块。 尽管心有疑虑,我依然和二位同学风卷残云般把饭菜吃得精光,毕竟很久没有沾到油荤了。
如果说无头鸭子我是被动参与的话,“半只鸡”则是主动入伙的了。 那时筱君晓虹还在生产队。秋收之前,队里安排我和桂花佬看田水。我们的任务是每天巡视所有的稻田,检查田坎是否垮塌,田水有无断流。顺带看看有无家禽、家畜到田里糟蹋稻谷。当时各队都有不成文的乡规民约:但凡发现家禽到田里,格杀勿论!谁杀谁享用。 我和桂花佬正是在看田水时发现了不知从哪里跑到田里偷食谷子的一只两斤来重的小公鸡,并且颇费周折将其捉拿归案。此时已到午饭时间,桂花佬用随身携带的柴刀将其一分为二,我俩各拿一半回家。 午饭后,趁两个女同学午休时,我忙不迭地烧水烫鸡,虽然知道乡规民约,断定无人会来找我的麻烦,但心里依然忐忑不安七上八下,仿佛做了亏心事一般。那一刻我才真正晓得什么叫“做贼心虚”,尽管这“贼”似乎当得理所当然天经地义。好在一切平安无事,就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一样。 其实,山里发生的一切乡亲们心知肚明,只是没人捅破那层窗户纸罢了。 一次队里聚餐,世枚的大爷就酒后口吐真言:“俩知青在江口偷了只鸭子,拿到白头溪(我们小队的地名)吃掉了;邻队某某家的公鸡跑进田里,被桂花佬和老王捉住分吃了。要得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啊!哈哈哈……” 我大吃一惊,始终弄不懂他何以知道的这么详细。尽管没人追究我的责任,但我还是有一种无法面对的犯罪感。
无须讳言,知青中流行的《偷鸡谣》尽管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但是,自称社会弱势群体的知青将手伸向更加弱势的乡民,无论如何是有失厚道有失公允的吧? 知青岁月,我不相信饥寒起盗心的混账逻辑,更不屑与偷鸡摸狗之徒为伍,虽然曾经赢得乡亲们的口碑,但远未达到独善其身的境界。今天将往事晒出来,绝非哗众取宠,只求洗掉曾经污染心灵的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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