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场,闽北称为赶墟。在偏远山区,赶墟是村民出售农副产品的唯一途径,也是知青的主要休闲活动。我们公社有3个可以赶墟的村子,插队初期每个墟场都是5天一墟,而且赶墟的日期是错开的,方便村民一两天就有墟可赶。在农业学大寨的高潮中,县革命委员会把全县改为10天一墟,而且日期统一,使村民一个月最多只能赶3次墟,以便一心埋头于农业生产。最初有的村民到了传统的赶墟日子,挑着农产品照常去出售,被公社组织的民兵围追堵截,做出没收所售物品的架势。村民挑起自己辛勤的劳动成果,一个个落荒而逃,惶惶然若丧家之犬。几百年约定俗成的赶墟日期遂被中止。等到改革开放以后,人民公社寿终正寝,赶墟的日期又恢复老传统了。至今还记得赶墟的村子,只允许一家集体性质的饮食店独家经营,也只有面条供应,煮面1毛5,炒面5毛,当然还要粮票。在这个山高皇帝远的地方,饮食店也算是垄断行业。该店的收银员,自视甚高,似乎高人一等,肩负着救民于水火的重任,卖一碗面条也是盛气凌人,好像施舍一样。实际上,大多数村民卖掉农副产品后,匆忙赶回家去充饥,舍不得把钱浪费在这个小店里。我有一次吃了5毛钱的炒面,被贫下中农视为大咖。 ——中知网友麻纱老农2013/4/13 10: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