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文字虫 于 2021-6-10 17:44 编辑
崔振明完成三爷嘱托 向建党百年献礼 公开11件红色文物
近日,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张秀屯镇北崔家庄村年逾古稀的崔振明,完成了他三爷1991年临终嘱托,公开了他密藏了30年的11件珍贵红色文物,并计划捐献给有关部门。
红色文物的简况 崔振明公开的11件红色文物,包括1封信、2枚章、2份股票和 6份借(欠)条。时间都是在抗日战争时期的。 图1,是1945年,枣南县(今枣强县的一部分)第四区民兵第二中队部中队长写给毛泽东主席的信。 图2,是枣强(枣南)县人民抗日武装(民兵)两个中队的2枚章。 图3,是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冀南贸易总局的股票。另外还有1份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枣南县贸易局的临时收据。 图4,是民国三十年(1941年),冀南第六分区的欠粮条。 图5,是“武委”的用粮、用餐欠条。另外还有4张借粮、用餐的欠条。
红色文物的来源 崔振明公开的这11件红色文物,是其三爷崔金魁交给他的。 崔金魁(1915~~~1991)是枣强的一位抗日老英雄,参加了多次抗日战斗。曾经独身一人,装扮成卖鸡蛋的,把枪藏在鸡蛋下面,在枣强卷子集日打死了在街上横行霸道的一名日本鬼子。当时,他担任枣南县第五区民兵第二中队队长。与当时的领导同志刘志坚、郭鲁见面多次,与《平原枪声》作者李晓明及建国后担任天津市公安局长的宋金恒关系很好。 30年前的1991年的一天,76岁重病在身的崔金魁,把崔振明叫到身旁,很严肃、凝重地说:“我无儿女无,你是我唯一继承人。我快不行啦,有件事托付给你。”他把一个包袱交给侄子振明。他说:“包袱里的东西,都是抗日时期的。是我冒着被杀的风险,当作宝贝保存下来的。希望你今后交给国家。” 不久,崔金魁去世,崔振明很妥善地保存着这些珍贵文物。 崔振明在隆重庆祝建党百年之际,把这些文物予以公开,计划完成三爷嘱托,交给相关部门。
红色文物的故事 近日,崔振明给作者讲述了这些文物的故事。 图1,是1945年,枣南县第四区民兵第二中队部中队长李祥享写给毛泽东主席的信。信中写道:毛主席“去国民政府谈判,全国人民极为关心”。您(毛主席)“托着孙中山生长遗嘱,‘要使革命成功,必须深入险地’”“为和平建国伟大计划而奋斗”。我们下层,“为了完成革命事业,不怕一切困难而奋斗!” 图2,是枣强(枣南)县人民抗日武装(民兵)两个中队的2枚章。因为他是民兵中队长,所以,保存了这2枚章。 崔振明说,三爷告诉他,当时,八路军与地方武装及民兵经常一起行动、作战,八路军干部战士经常住在他家。军民紧密团结如一家人。 图3,是1940年的股票。崔振明回忆三爷说过,那时,边区政府,经济是比较困难的,为了更好地开展抗日战争,发行了股票。人们相信共产党的政府,纷纷购买。他三爷也买了一些。 图4和图5,是八路军或者地方政府、“武委会”的干部、战士、工作人员,用粮、用餐、借粮的欠条。 崔振明说,三爷告诉他,上世纪40年代初,自然灾害频发,尤其是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前后,灾害很严重,“碌碡不翻身”。群众生活十分困难,八路军和地方干部,生活也是很窘匮。八路军或者地方政府、“武委会”的干部、战士、工作人员,经常向民间借粮,或者吃饭后打欠条。人们相信共产党,毫不含糊地支持八路军和政府。还说:“一家人,你们为我们老百姓拼命,打不打欠条,没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