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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百年(3)】
我党创出10个开天辟地“第一桩”(连载稿1)
建立百年的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伟大、光荣、正确,不仅仅体现在创建出伟大的强国、坚强的军队、傲世的工农业、科技,还体现在人民日常生活中的蝶变,下面10个“开天辟地‘第一桩’”,就是铁证。
人民当主人 法定“民告官” 全民享“医保” 国家帮养老 农村免国税 农民办企业 农活变轻松 生活用电器 出行很便捷 旅游成习俗
人民当主人
70多年前的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我国人民开始了人民当家作主人的新时代。 新中国建立前,普通百姓、人民群众不但生活贫穷,而且政治上受压迫、受压榨,简直就是奴隶。在冀州农村,任凭极少数富人掌握权柄,农民群众没有任何抬头说话的权利。据冀州旧州志、旧县志载:南午村是个3000多人的大村,政权中,村长、村副、地方武装头目,甚至管账先生,全部由10户地主掌握。其他村也是这种情况。 新中国建立后,毛泽东主席喊出了“人民万岁!”。普通的人民群众在各级政权中都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农村的干部由群众选举产生,普通群众人人都可当选。乡镇、县、市、省、直至国家领导人都由人民选举产生,平民百姓都可当选。人们不会忘记吧,山西农民陈永贵、陕西工人吴桂贤曾当选为国家副总理、山东工人郝建秀曾担任国家纺织工业部副部长。1952年5月,冀县普通农民郁洛善当选为冀县政府副县长。冀州还有普通农家的孩子,成为军区司令员、上将、省长、省委书记等。 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开始了我国农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直接提名候选人,直接选举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冀州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村民参选率96.8%。每次选举产生村委会干部1000多名,都是普通百姓。 另外,曾经时时、处处讲身份和家庭成分,农业粮、非农业粮,代表贵贱;贫下中农、地富反坏右,注定前程。如今,一扫身份和家庭成分,一切按能力和对社会的功绩。
法定“民告官” “民告官”,是俗称,它说的是行政诉讼。这彻底改变了千百年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恶习。 它产生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1990年10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使“民告官”纳入法制轨道。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赔偿法》,使“民告官”更趋完整。 “民告官”,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法制健全的实例,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有效维护了作为弱势的个人或单位在与国家行政单位交往中的合法权益。个人或单位,当遇到人身权或财产权被行政执法错误侵害时,比如,被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被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可以控告国家行政机关。 “民告官”,不仅维护了个人或单位的合法权益,而且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据统计,全国受理“民告官”案件,1990年至2003年,80多万件;2007年上半年4.7万件;2008年上半年3.8万件。据调查,“民告官”案件,87%民胜官败。冀州1987年5月至2006年底,办结“民告官”案件1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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