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良是一个乡下的小伙子,有一天,他去剡州城里玩,忽然看见几个彪形大汉抓着一个小姑娘,从一户人家屋里走出来,要登上马车。那小姑娘拼命哭喊挣扎,无济于事。门前看热闹的都躲得远远的,无一人敢上前。 王元良看不过去,当路一拦:“你们是什么人?光天化日之下抢人?没有王法了?”这时,走出来一个又矮又胖的老头,怒道:“你连我们也不认识吗?难道你没有听说过剡州城里的‘活无常’吗?”王元良道:“我还真没有听说过活无常、死无常。你既然是无常,就该呆在地狱里,干嘛到阳间来抢人?难道你这么老的人还想抢这么小的人当老婆?” 旁边又走过来一个穿得花里胡哨的老太婆,说道:“你说什么呢?我们这是给我儿子抢……。实话告诉你,是我小儿子看上这个黄家的小丫头黄思莲,要娶回去当老婆。”王元良道:“你们比鬼还坏?鬼还只是抢死人,你们连活人也抢?”说着就要去夺人。 “活无常”大怒,喝令几个大汉把王元良揍了一顿,强拉硬携地推着黄思莲走了。那黄思莲的父母亲眼泪汪汪地跟在后面,扶起王元良。黄思莲的父亲说:“小伙子,谢谢你!你的好意我们领了。但好汉不吃眼前亏。这‘活无常’家是惹不起的。他的大儿子就是绍兴府里的知府,比剡州县令还大呢。我们要是不答应,他会把我们拉去蹲大狱的。” 王元良叹口气,确实也是无可奈何。他心里说:我家穷,读不起书。要是我能读书,考秀才,中举人,再当官,我一定要把活无常好好治一治。可这只有想想啊,事实上,他认的字不多。认识的几个字也是趴在私塾的窗台偷听来的。
黄思莲被抢进“活无常”家,有一人十分着急。谁?黄思莲的姐姐黄思萍。黄思萍长得漂亮,被“活无常”的大儿子——也就是绍兴知府丁镛泽看上了,想“娶”去做第三房太太。黄思萍不愿意,丁知府就派人去“抢”,逼急了,黄思萍用刀割了自己手腕。她心有怨气,不肯过奈何桥,从此成了孤魂野鬼。 这会儿她眼见亲妹妹又被抢进了丁家大院。到了晚上,她从后门进去,见妹妹被反绑着双手,丢在床上,那丁家小少爷傻笑着,嘴角里流着口水,刚好进了“洞房”。黄思萍把魂附在丁家小少爷身上,左右开弓,让他自己打了自己很多耳光。然后,解开了黄思莲手上的绳子,绑在丁家小少爷手上。 黄思萍从丁家大院出来,当即进了绍兴府衙。那知府丁镛泽正睡得死沉沉的,忽然目光呆迟地爬了起来,任凭他的老婆拼命地叫,他也无动于衷。他鬼使神差地走到案前,写起公文来。原来这正是黄思萍的魂附在丁镛泽身上,让他写任命王元良为剡州知县的文书。黄思萍携着任命公函,立即赶到剡州乡下。 那王元良回家,梦里还在为那个被抢的少女唉声叹气。忽见一个年轻女子走了进来,长得与那被抢的少女十分相像。女子说:“我叫黄思萍,是今天被活无常家抢去的黄思莲的姐姐。我想问问你,如果你当了官,能不能为我妹妹做主。”王元良说:“能!只不过,我没有文化,认不得几个字,怎么当官?”黄思萍说:“这个我自有办法。”王元良问:“你既然是黄思莲的姐姐,为什么不亲自去报官呢?”黄思萍说:“不瞒你说,我如今只是一个游魂野鬼。我向阎王告,阎王不理阳间之事;我向县令告,县令不受鬼之状。”王元良道:“我看你这么漂亮,怎么能是鬼呢?”说着伸手去拉黄思萍,却不料一拉拉了个空。
黄思萍道:“你拿着任命书赶紧上任。我去了。”说着轻轻一推,王元良顿时醒来。他揉揉双眼,感觉梦中的情景十分清晰。 第二天,王元良就走马上任了。他当即差衙役把“活无常”夫妻和他们的小儿子抓了来,当堂审问。他虽然啥也不懂,好在边上有幕僚指点,就按照幕僚写好的念。 首先是点名。王元良一拿起稿子就愣住了:第一个名字就不认得,又不好问幕僚,他硬着头皮念。那“活无常”名叫丁邑章。王元良只认识个“章”字,他在私塾窗外偷听的时候,看见老师在黑板上写过“文章”两字,这个“丁”也没有见过,是“打”字的半个,大概是念“打”吧?“邑”更不认识,下面半个是“巴”字还认得,于是喊道:“打巴章!” “活无常”一愣:哪有一上来就叫我打巴掌的?抬头一看,见堂上坐的小伙竟然是那天拦车的人,就明白了,原来那天是县令乔装私上察访的。他还在迟疑,大堂两边衙役齐声大吼。“活无常”心说:我就依了他,等出了衙门,我让我大儿子来收拾你。于是他“噼里啪啦”地打了自己几个巴掌。
该点到“活无常”的妻子了,王元良说:“跳舞。”“活无常”的老婆叫姚妩,蛮好听的名字,可王元良只认得跳啊,这个“妩”字肯定读“无”,于是念成了“跳无”。 姚妩知道这是县令报复来了,没奈何,只得手舞足蹈地跳了几下。王元良也纳闷啊:难道这是审案前必须这样做的吗?他开始叫“活无常”的儿子:“打——” “活无常”姓“打”,他儿子当然也姓“打”了,可下面这字更难了:镛洐。王元良“打”“打”“打”了好几声,终于念了出来:用行。 这下衙役也有点愣了:怎么不分青红皂白就“用刑”?可是县令的命令不能违抗啊,只得按倒丁镛洐,狠狠地一顿打。 王元良也觉得这样太麻烦了,他干脆把文稿往旁边一丢,宣判了:“打巴章、跳无、打用行,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你们知罪吗?我也懒得跟你们啰嗦。三人各打二十大板,放你们回去,立即把黄思莲送回去,并赔偿一百两银子。下次再抢,我把你们抓来,直接杀头。”“活无常”吓得一瘸一拐地回去,放了黄思莲,还赔偿了银子。
晚上,黄思萍又来给王元良托梦,说:“王元良,这县令你别当了,你去娶了我妹妹,两人好好过日子。”王元良道:“那丁镛泽会不会来找我们的麻烦啊?”黄思萍说:“你们不用怕,有姐姐在。你们放心好了,这世上,当官的也怕鬼。” 王元良和黄思莲成了亲,那丁家和知府真的没再来找他们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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