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党项人 于 2017-9-25 15:03 编辑
警察在常人看来不仅很神秘,而且为了工作还能行使一定的权力。比如因执行紧急任务可以拦截汽车行个方便。当年严打期间,我到北部外调取证,为了节约经费,基本就是站在公路旁拦截汽车搭个顺风车,有时得换好几次车才能到目的地。一般来说为了少给人家司机找麻烦,除非特殊情况我们是不要司机绕道或把我们送到目的地。 早些年,当警察沒有现在这么规范,条件也不高。唯一的是政治方面要求极严,其他就松的多了。所以有个别领导就利用机会把自己的司机呀,勤务员呀,甚至炊事员都安排到公安局当了警察。这些人开车,做饭,伺候领导的确是好手。但是当警察嘛,那文化素质,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就差一些了。由于人家是从领导身边来的自认为把领导都能伺候的舒舒服服的还有什么干不了的呢,这样一来工作中就难免闹笑话。 一次我们经工作决定拘留几个偷伐他人少量林木的人。我带民警到公社执行时,公社领导要求开个全体社员大会当场执行拘留以扩大教育面,更好的保护林木。见人家公社领导这么重视护林工作,那我们当然全力配合了。 我和当地派出所所长商量会议议程。拟定所长主持会议,公社书记和我分别讲话。在所长宣布拘留的同时民警们则实施拘留行动就是把违法行为人给铐住押到车上即可。 在我们商量议程时,局治安科一个正在所里临时工作的民警以前是县委书记某领导的司机,提出由他来宣布拘留决定,“以显示公安局的威力嘛”。 大概在所里这些日子己经有什么典故了,所长虽然把脸沉了沉还是顿了顿便回答“那你要宣布你就宣布”。所长这么说了我这林业警察是二等的当然不能说什么。 到了开会,公社中学的操场上满满的黑压压的都是一打早从各个村子赶来的社员们。操场四周都站有持着56式步枪个个威风凛凛的基干民兵,主席台上坐着公社领导、公社有关单位领导和我们这些警察的头头们。随着所长一声断喝:“把破坏林木的坏分子某某某……押上来!”民警们把那几个早已抓到公社等候的偷伐林木的违法行为人押上来排成一行站在主席台下,只见他们个个低着头羞愧无比。当地民风朴纯,但凡有偷盗类的人不仅自己连家人都非常的丢人。所以他们几个在本乡本土本地人面前是绝对不敢抬头的,“享受”这样的待遇是很丢人的。 大会按照议程一项一项进行。当公社书记、有关单位领导、群众代表和我先后发言讲话后,主持会议的所长宣布“现在,由县公安局治安科领导宣布某某县公安局拘留决定。” “领导”走到话筒跟前,先扫视了一遍台下鸦雀无声个个伸直了脖子就等着听“领导”宣布怎么处理那几个人的社员群众们,然后举起盖有县公安局红章大印的拘留证,“咳”的咳嗽了一声清了清嗓子,这是“领导”长期跟着领导身边学来的大凡领导讲话前都有此举动。 还不要说,这清了的嗓子效果就是不一样!“领导”声音非常洪亮的宣读拘留证:“某某县公安局钩(拘)留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对偷砍林木的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分别钩(拘)留十五日!” 宣布完后“领导”不顾在一旁皱着眉头厌恶地紧盯着他的公社书记、所长以及我们几个内行人的表情还余兴未尽地又宣布开来:“现在,我责成你们林业警察立即把这几个偷砍树的坏分子押送看守所执行钩(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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