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双休日在家休息,电视机开着,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一会儿重播了小品《昨天今天和明天》,有意思!我立马来了精神 —— ... ... ... ... ... ... 主持人小崔:那结婚的时候就得有像样的彩礼,有没有? 白云大妈:说出来都不怕大伙笑话,他家穷得,管啥玩意儿没有! 黑土大叔:别扒瞎,当时还有一样家用电器呢! 主持人小崔:还有家用电器呀? 黑土大叔:手电筒么! ... ... ... ... ... ...
哈哈哈哈哈哈!小崔、“山丹丹”太逗了!笑得我前仰后合。脑瓜里突然想起这样的“家用电器”当年我们奔赴黑龙江的时候一人带了一个!
这种手电筒一般是外壳是铁皮镀锌的(也有少数是铜质的,质量特别好),使用两节 1 号电池。手电筒的尾部可以拧开装卸电池,一般还嵌有一粒备用电珠,和北京吉普车的后面背着一只备用轮胎是一个意思。
农场的条件比较差,特别是我们在蚕场的时候,没有电,只有马灯,而且总共才两三盏,你争我夺的。手电筒帮了我们大忙:走个夜道,半夜起来解手等,全指着它照明。上海人叫“手电筒”,当地人好像更干脆,就叫“手电”。
夏天蚕场蚊子那个多,成群结队,轰炸机似的。当地人有个形象的说法,叫“蚊子糊脸(糊念第一声)”,你想想那是多少蚊子!连吸气都备不住吸进几个蚊子。晚上有知青用上了蚊帐,在帐子里打着手电,看个书、写封信的啥的,也算“躲进蚊帐成一统,管它冬夏与春秋”。
“打着手电学毛选”,这样的佳话在蚕场好像没有发生过。这还是因为备用电池都带得不多,而手电的主要功能不是用来当台灯的。
新换两节电池的手电一打开,一道光柱在漆黑的夜空里探照灯似的,照得很远。有时候我们在蚕场空旷的平地上打开各自的手电,比试谁的光柱更亮。但两节电池用不了多少日子就越来越黯淡,最后一灯如豆。
还记得 1 号电池一是不好买,蚕场离分场有十二三里地,不方便,再说小卖部也不是天天有 1 号电池;二是贵,知青大多消费不起。还是马灯实用,尽管用久了大鼻涕都是黑的,头发里全是煤油味儿。
后来手电渐渐淡出知青的生活。好多手电因为久不使唤,电池漏液了,和手电筒锈在一起,怎么使劲也拧不开,即使拧开了那手电也废了,一气之下,好多人都把手电拽了。知青连最后一件“家用电器”也没了。
在北大荒还见识过能装四节电池的手电筒,手电筒的头更大,身子更长,可以用绳子拴着挎在肩上。这样的手电筒在北大荒有一个特别形象的名字:电棒。 我想,走夜道真要遇见狼的时候,电棒既能盯着狼的眼睛照,把狼的眼睛照花了,又因为它的身子长,特别像一根短棒,还能当棒子唬一把、耍一把,指定比蔴杆儿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