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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驻马店市原市委书记刘国庆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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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4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许昌讯 1月3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驻马店市原市委书记刘国庆受贿案,认定被告人刘国庆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扣押的涉案赃款赃物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予以追缴。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国庆利用其先后担任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驻马店市市长、驻马店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职务调整提拔、土地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99万元及港币10万元。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国庆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国庆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严惩,量刑时综合考虑其归案后认罪、悔罪,退出部分赃款,主动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节,根据其犯罪性质、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刘国庆当庭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被告人刘国庆的近亲属,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宣判。
发表于 2017-1-4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严惩,大快人心!
不老松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7-1-4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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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4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春归来 发表于 2017-1-4 18:01
依法严惩,大快人心!

谢谢朋友关注和鼓励!晚上好!
 楼主| 发表于 2017-1-4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老松 发表于 2017-1-4 18:47
大快人心

谢谢朋友关注和鼓励!晚上好!
发表于 2017-1-6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快人心!贪官应得的下场
 楼主| 发表于 2017-1-7 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老兵 发表于 2017-1-6 16:10
大快人心!贪官应得的下场

谢谢版主关注和鼓励!早上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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