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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杂忆之三
杨 友
沙滩——我童年的梦
家乡的小村背依青山三面环水,翠带般的青龙河从村前流过,河对岸多峭壁,山峰倒映水中,清明澄澈,天光云影,交相辉映,景色十分优美。然而,我特别怀念的是河岸的沙滩,洁净的细沙绵延两三里,夏天,这里就成了孩子们的乐园。每到中午,我们一群小伙伴悄悄溜出家门到沙滩上戏耍,男孩子们则到沙滩上挖鳖(俗称王八、甲鱼)蛋。那雌鳖夜晚爬到沙滩上产卵,留下“二方连续”式的脚印,顺着脚印就能找到。沙子被晒得滚烫,我们几个毛头小子把脚板抹上河泥,在沙滩上疯疯地跑,花生豆般的脚趾被烫得通红,然后一头钻进水里,惬意地在水中翻跟头…… 有一天晚上放学后,我们几个小伙伴悄悄地来到河边,静静地坐在沙滩上,凉风习习,格外舒适。夕阳西下,河水波光粼粼,虽然那时我们不能体味白居易“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的诗意,但家乡河边的傍晚为我们奉献的迷幻般美丽,使我们那些未谙世事的孩童充满了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白天被太阳晒得滚烫的沙滩,依然温热,就是那个夏日的夜晚,我和小华、大春三人约好要守候老鳖上岸下蛋。等老鳖藏好蛋后我们要把它们的脚印抹平,以免那些可恶的男孩找到。我们静静的躺在柔软尚有余温的沙滩上,听着哗哗的流水和此起彼落的蛙鼓虫鸣,看着天上灿烂的银河,数着满天的繁星,不知不觉地睡着了,露水打湿了衣裳,全然不知……我们正在甜甜的酣睡中,恍恍惚惚听到几个熟悉的声音:“这几个孩子能到哪里去呢?难道真的被水冲走了?”忽而,又听到喊我们的名字:“小华——大春——树生——”我们三个在甜睡中被惊醒,家里大人和乡亲们来到我们跟前呵斥道:“你们这三个淘气鬼!家里人找不到你们,急得又哭又嚎,全庄人都出动了,还以为被河水冲走了呢!”听到大人们的斥责,看着亲人们焦急的面容和嗔怪的目光,我们尚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错事…… 转眼间几十年过去了,故乡给我留下了无尽的思念,深夜沙滩熟睡的情景如在眼前,我的心仿佛仍在夜间不凉不热的沙滩上那种惬意中……沧桑岁月,无情地把我打磨成龙钟老态,但我心头的乡愁时时涌动,常常遥望故乡的那片蓝天,那片蓝天下的沙滩上仍闪烁着我童年的梦……我怀念,我泪水潸然……
回忆少年时与狼面对
早年间,老家的山上松林茂密,遮天蔽日。立秋前后,松林里蘑菇很多,有成片金黄色的松蘑和粉红色的肉蘑,有白嫩纤细的草蘑、榛稞林里有榛蘑、柞树林里有“喇叭蘑”、白柞林里有香蘑(即香菇)。这些蘑菇采来晒干后可以卖钱,那可是农家的一笔收入呢! 我十一岁那年正读小学三年级,放暑假时,经常和伙伴们上山采蘑菇。那天,我起得很早,走到院里一看,浓浓的震雾弥漫了整个村庄和四周的山峦,二三十步远什么也看不见。大人们都说雾天蘑菇多,长得快。我很高兴,没顾上约伙伴便挎着荊条篮子带上一把镰刀独自上山了。 一个人穿行在漫无边际的松林里,晨露打湿了我的衣裤鞋袜,浑身湿淋淋的,但收获很大,走了一个山洼,篮子里的蘑菇也满满的了。挎着沉甸甸的篮子走岀松林,累得气喘嘘嘘,于是,便把篮子放在山梁的路边上,坐在一块大石头上休息。大约有半个多小时工夫,汗落了,身上也轻松了。站起身正想沿着窄窄的山路下山回家,突然发现一只灰色的狗从斜坡的荆棘丛中走过来。心想,谁家的狗跑到这儿来了?哦,对了,可能是跟采蘑菇的主人进山来的。于是,我就想再休息一会儿,等狗的主人来了结伴回家。那只狗在离我不远处停下来,两只眼晴定定地望着我,身后垂着一条长长的尾巴。 就在这时候,一位本家大叔挑着柴担走过来。大叔见了那只狗急忙放下柴担抽下扁担就去打那只狗,那狗扭过头转身跑过高高的山梁背后,不见踪影了。大叔转身回来,气喘嘘嘘地冲我吼道:“你这孩子胆子不小呀!好悬叫狼把你吃了!” “狼?”我很吃惊地望着大叔,“狼在哪儿?” 大叔说:“方才狼跟你面对面了,要不是我赶到那狼这会儿正撕你的肉呢!” 我说:“那是一只狗啊!” “狗?”大叔吼着说,“那是狼!小孩子什么也不懂,狼和狗看样子差不多,就是尾巴不同,狗的尾巴朝上翘着,狼的尾巴向下耷拉着,你懂啥?” 我顿时吓得脸色煞白,好半天说不出话来…… 大叔又嘱咐我说:“以后进山采蘑菇、挖药材不要起大早,一定要找几个伙伴儿,最好跟大人一起上山,小孩子家千万不要自己单独进密林中……” 我忽然想起《狼和小羊》的故事,“小羊儿乖乖,把门儿开开……”狼这家伙太坏了,好可怕呀!它和狗长得很相像,不要说没有见过狼的小孩孑,就是见过狼的大人也不好分辨呀。幸亏大叔赶到了,不然,后果就难想象了。 长大后,我又听过老人们在一起谈论狼。老根爷说,狼很聪明,祖辈人说得邪虎呢,说狼有“进士”之才。老辈人的话太夸张,不过呢,对于狼的聪明人们是公认的。狼属于食肉类猛兽,它除了捕食山上的野兔、野狍子,夜间悄悄地到村庄里跳猪圈、羊圏,叼小猪小羊,有时白天也吃单个的猪和羊,成群的狼在特殊情況下也会伤害人。狼确实给人类生活造成一定的危害,居住在深山区的人就想方设法除狼害,在山上狼经常走动的“狼道”上挖陷阱、下狼拍子、下狼夹子,还有的下炸狼弹,有的自造或买鸟枪火铳。后来加强战备,县里给部分大队民兵连配了枪支。民兵连长就偷偷地带上几个棒小伙上山打狼、打狍子,一来除害二来吃肉。 上年回了一趟老家,我真的想再见见狼。但故乡人仿佛对狼有些陌生了。 狼的确聪明,在寻觅食物时非常谨慎,警觉性很高,反应极灵敏,轻易不肯入套。不过,万物之灵的人毕竟更聪明,“狼进士”终究斗不过山民们,野狼被捕杀的情况也是常有的事。那些年乱砍滥伐很严重,大片树林被毀,生态遭到破坏,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食肉的狼猎食的草食野生动物在一天天减少,野狼们长时间处在无可奈何的饥饿中。在面临绝顶之灾的情况下,它们只有一条路——迁徙。没过几年时间,老家的山中已经见不到狼的踪迹了。狼走了,大人们再也不用“狼来了”吓唬小孩儿了,“狼外婆”的故事也成为历史。 作为人的敌对,如果有一天狼在地球上彻底消失,到那时,人对狼会不会还有一丝缅怀呢?狼毕竟是地球上动物大家庭中一分子呀?可惜的是它扮演的角色使它未能留下历史的光彩,文明史的账簿上它的主要“业绩”有四笔:“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子系中山狼”,这是主要的。次要的还有很多,如“狼吞虎咽”、“杯盘狼藉”等等。前面的“四大成语”道出了狼的本性,但公允地说其实质却是借“狼性”而返照人类——就人于狼之比只能说有过之而无不及。五千年的文明,这“四大成语”已熔入某些人的骨髓中。狼作为一种对世界无“功”而且有“过”的动物竟为华夏文明创造了“四大成语”(以外的不计),应该说是很了不起的贡献!更何况“四大成语”所指并非狼本身而恰恰是更聪明的人呢? 回忆少年时曾经与狼面对,曾经很后怕,而如今却感到很荣幸。见证了真正的狼,见证了“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子系中山狼”四大成语的的始祖,由此,我真的感觉到了人类的聪明伟大,把文字游戏玩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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