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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1951年的离婚证书见证新中国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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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几天,玉香版主发表了一个帖子《1952年的结婚证书见证新中国男女平等》。其中有一段话:
   ″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婚姻制度。1950年5月1日颁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它犹如一声春雷响彻大地,几千年来男尊女卑、漠视女子利益的传统封建主义婚姻制度被推翻,从而保护了妇女的权益、提高了妇女地位,同时也提高了婚姻的质量,应该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突然,想到自己手里有一份1951年的离婚证书,似乎更能说明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前的旧社会,男尊女卑的现象非常严重,女人几乎没有什么社会地位,而男人却可以三妻四妾。男婚女嫁在当时基本上都是遵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历史上著名诗人陆游,不也是母命难违,写下了几乎众所周知的诗句″……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东风″残酷地拆散了他与表妹的婚事,至使后来到了老年的陆游,重游沈园时又挥笔写出了″……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
   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当家作主,妇女的社会地位一天比一天高,走向了男女平等。不再是″嫁乞随乞,嫁叟随叟″,敢于向旧思想旧传统观念作斗争。
   下面这份1951年11月的离婚证书,女方是原告,状告男方重婚。从证书双方年龄中可以看出,二人结婚多年,没有子女,在无后为大的封建传统思想下,男方可能为了″香火″又娶。新中国成立,一夫一妻,为了维护自己的妇女尊严,女方站了起来……
  收藏一份离婚证书,我觉得也并非是一件不愉快的事,为了尊重双方,我隐盖了双方姓名,请原谅。虽然从年龄上推算如今快百年了,即使双方不在世了,但是还有男方的后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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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老家的堂叔也是这样离婚的。因他在外读大学,家里老人包办婚姻找个没文化的大三岁女子,他抗拒在外地不回家。后那年颁发新婚姻法他就趁时办了
离婚!
发表于 2016-3-19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翁友的精帖分享!祝在海外平安快乐!
 楼主| 发表于 2016-3-19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玉香 发表于 2016-3-19 15:36
我老家的堂叔也是这样离婚的。因他在外读大学,家里老人包办婚姻找个没文化的大三岁女子,他抗拒在外地不回 ...

   问好玉香版主旧思想旧观念,不知坑害了多少青年男女。我少年时代去姑母家,正巧赶上有一对老夫妻在吵架,女的指着一个男人连哭带喊:″我一下轿连半点眼珠都没看上你!″我点不解问姑母,看不上还结什么婚?姑母告诉我,没结婚之前男女互相都没见过面,姑母又说:″我和你姑父不也是你奶奶给定的娃娃亲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实际上是从″嫁乞随乞嫁叟随叟″演变而来。乞与鸡,叟与狗发音接近。我明白了姑姑为什么不在城里的原因了。
 楼主| 发表于 2016-3-19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笑语翁 于 2016-3-19 22:16 编辑
谢谢玉香版主的鼓励支持!鞠躬施礼!
发表于 2016-3-20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里,没有经历过这些事情,也说不来啥的。
杭州西湖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6-3-21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一泓清泉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6-3-21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6-3-21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笑语翁 发表于 2016-3-19 21:07
谢谢玉香版主的鼓励支持!鞠躬施礼!

谢谢好友支持本版!祝新周快乐
 楼主| 发表于 2016-3-21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蒋 发表于 2016-3-20 23:26
我家里,没有经历过这些事情,也说不来啥的。

最好还是说不来啥为好我们年轻时只要听说某某离婚了都会有多少吃惊或惋惜的感觉,可是现在的年轻人,打,打的天翻地覆,昨天还爱的死去活来,今天却离了!自由!真自由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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