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落桌”,是指在举办婚礼的前一天,主家就要安排专人操持婚宴事宜。先在家门口的胡同里搭起棚子,支上炉灶、案板。专门请来的厨师和帮工们就开始各司其职忙碌起来,杀鸡宰鸭,切肉洗菜,拾掇鱼,吊高汤……特别是到了晚间,灯火通明,一二百瓦的大电灯泡子将棚子内外映照得亮亮堂堂,如同一个热闹的舞台。这个时候,主灶的大师傅会按筵席的菜谱,指挥帮手们将筵席中各道菜肴该过油的过油,该用水焯的用水焯,煮的煮,炸的炸,做成半成品,盛放在一个个锅碗瓢盆里,其实就是把筵席上的所有菜肴一一准备好,落实在桌面上备用。 值得一提的是,主家的左邻右舍,同院的邻里,这时也会主动积极、热情地来帮忙,张家嫂子李家大哥王家姐姐赵家妹妹,与主家一起长大的发小儿、同学、朋友,都会争抢着洗碗涮锅,倒土(垃圾)扫地,斟茶递水……帮干下手活。大家有说有笑,热热闹闹,插科打诨,忙中有序,在快乐中帮衬着主家,尽心完成自己的工作。一时缺少需要用的东西,招呼一下邻家的婶子伯伯奶奶爷爷,他们就会从自己家里找出送过来。这一充满着喜气,伴着锅碗瓢盆交响曲的生动场面,堪称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随着越来越多可以承办婚宴的酒家饭店的兴起,特别是民众居住格局、模式的改变,“落桌”在城市生活中己渐渐消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