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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1日 刊于《燕赵老年报》
一件奖品
上图是一个很普通的家庭用电子钟表。它虽然普通,但是,对于我来说,却很有纪念意义,使我20多年难忘。 这个钟表,是一件奖品。 1991年,我在河北省冀县县委(今冀州市委)担任研究室主任,参与组织并且调查撰写了《冀县农村社会化服务调查》一文。此文,在当地机关内刊和报纸刊发后,被新华社和《经济日报》《农民日报》及省内多家媒体刊发。新华社《瞭望》周刊隆重推出:封面标题、配发“编者的话”和照片。同时,新华社《内部参考》也刊用了此稿,刊了7个页面。时任省委书记专门就此作了“予以推广”的批示。还在省委全会上作为会议文件附件印发。又被列为全省唯一的县级承担的“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资助课题”予以完善提高。 此文,1994年,荣获衡水地区第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最高奖“一等奖”。我除去获得《奖励证书》外,还获得了奖品----这个钟表。 因为,我是在“文革”中1970年参加工作,直到1994年,无论如何表彰,也不给予任何物资奖励,更别说奖金了。这是我一生获得的第一个物资奖励,所以,我十分看重它、珍惜它,21年来,虽然有了“万年历”表、“落地钟”等新潮、高科技的钟表,我却始终把它挂在客厅或者卧室里。它始终没有出过毛病,现在行走如常,状态仍然很好。说明当时的产品质量过硬。 这个钟表,长椭圆形,高55 厘米,宽38 厘米。乳白色边框。安装上一节5号电池,可用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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