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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宛情长

[情感话题] 冤家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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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一代人,基本上长在红旗下,绝大多数是恋爱结婚,夫妻之间出现分歧是再正常不过的事,问题是如何对待?如何及时处理?宛情长提出的例子主人,是单位负责人,冷落了对方。就没有及时处理相互の间关系。更不应该提出离婚的话。应当认真对待,交流,将心比心,最好不要激化矛盾。我想人心都是肉长的,只要下功乎去。是会和解的。如果没有一点感情基础是不会走到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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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情长 + 5 相当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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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素魄 发表于 2014-10-9 10:39
这样的夫妻生活很难忍受,要是年轻就早早脱离夫妻关系,年龄大的就要分居,这样的男人就是愚昧,是一种病态 ...

姐姐,你我是心有灵犀,你的观点鲜明,态度明确,说到我心里了。一个男人,可以没有文凭,可以没有好的身世,但不能有违社会公德,更不可违法。
感谢姐姐支持,遥祝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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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晚上好!  发表于 2014-10-10 00:09
发表于 2014-10-9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官难断家务事,儿女己长大,本应是享乐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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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叶如花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4-10-9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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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宛情长 发表于 2014-10-9 10:46
谢谢大哥留墨,只痛心还不够,要有办法应对呀!

解铃还须系铃人,斑斑已经写出来了必有解决方案!
阿忙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4-10-9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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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姐姐的帖子,很同情那位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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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木荣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4-10-9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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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游游 发表于 2014-10-9 04:29
纵观社会现象,出于社会舆论与家庭各方面的压力,这种名存实亡婚姻的例子比比皆是........这个 ...

同床异梦,虽有夫妻之名,实无夫妻之实。像这样的婚姻名存实亡的冤家夫妻比比皆是,不信请看上海电视台的调解类节目《老娘舅》,这已经成了一个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点评

我也喜欢看《老娘舅》节目,真是生活万象哦!  发表于 2014-10-11 19:49
蓝天飞龙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4-10-9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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