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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扬州爱莲闲人 于 2014-7-26 06:44 编辑
“不”和“一”字在古代读音中到底是仄声还是平声,众口不一。我们在诗词创作时也会遇到。闲人不是专家,不敢胡说八道。查阅了多篇相关文章,闲人倾向于以下这篇,特转来此文,供朋友们参考。 ——扬州爱莲闲人
格律诗中“不”字的平仄辨析
李钟琴
我曾写过一首五绝《除夕口占》:“心驰千里外,身卧一灯前。除夕空除岁,盼春不盼年。”柳泉诗社有位老先生发来邮件指正说:“盼春不盼年”的“不”字应为平声,建议改为“盼春非盼年”。诗家都知道,“不”字在格律诗中一般用作仄声,属《平水韵》的入声“五物”。但“不”也可用作平声,只不过是在平声“十一尤”中,用法同“否”,一般用作句尾韵脚字,如白居易诗句:“志气吾衰也,风情子在不?”
而“盼春不盼年”显然不是“否”的用法,这里当仄声用肯定是不合适的,所以老先生才热情地来函予以指正。但是,我觉得“盼春非盼年”似不如“盼春不盼年”干脆有力。再说,“不”字一定是仄声吗?如果可平可仄,“盼春不盼年”不就合律了吗?
在格律诗中“看望探忘醒过听”这七个字是可平可仄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诗人遣词造句的自由度。那么,在格律诗中使用频率极高的“不”字,是否可以平仄两读呢?
我认为,“不”字在格律诗中,可平可仄,用法比较灵活。这有唐宋时人的创作实践为证。
从诗词理论的角度来看,古人对“不”字平仄用法的论述不多,好像只有宋代文学家司马光明确指出,“不”字虽是入声仄韵,但可以转为平声来用,意思不变。明末张自烈的《正字通》引述云:“不字在入声者,方音各殊,或读逋入声,或读杯入声。司马光《切韵图》定为逋骨切,今北方读如帮铺切,虽入声转平,其义则一也。”
“不”字若可平可仄,那么,古人诗中的那些令人费解的“拗句”,就迎刃而解了。
如白居易的五律名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上联的平仄正格应为“仄仄平平仄”,其中“烧”字可仄,但“不”字必须是个平声才合律。如果把“不”字当作仄声,这一句就成了“仄仄平仄仄”,难用“拗句”来解释。
在格律诗中,每句后三字的平仄正格为“平平仄”、“平仄仄”、“仄仄平”、“仄平平”四种格式(也可以是“仄平仄”、“平仄平”,属于小拗句,可救可不救。如果上联后三字是“仄平仄”,下联后三字可用“平仄平”来救),但不得出现“三连平”(平平平)或“三连仄”(仄仄仄)。我们看到的是,古人格律诗中,后三字中带“不”字的,经常出现“三仄调”。
如李商隐五绝《乐游原》:“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适”为入声字,仄韵。如果把“不”字当作仄声,“向晚意不适”则成“仄仄仄仄仄”,显然出律了。句中最关键的一字就是“不”,如果把“不”字当作平声,“仄仄仄平仄”属小拗句,不算大毛病。而且下句“登古原”为“平仄平”,恰好来救“仄平仄”。
唐诗中类似的例子有很多,如:李白《友人赠乌纱帽》(五绝):“山人不照镜,稚子道相宜。”祖咏《别怨》(五绝):“相看尚不远,未可即回舟。”(注:上联“不”读作平声,则属于特殊律句“平平仄平仄”)祖咏《江南旅情》(五律):“楚山不可极,归路但萧条。”(注:“极”为入声)楼颖《西施石》(七绝):“一去姑苏不复返,岸旁桃李为谁春?”王昌龄《春楼怨》(七绝):“肠断关山不解说,依依残月下帘钩。”(注:“说”为入声)杜甫《漫兴九首》之九(七绝):“谁谓朝来不作意,狂风挽断最长条。”张祜《别玉华仙侣》(七绝):“尘机不尽住不得,珍重玉山山上人。”(注:“得”为入声)权德舆《玉台体》(五绝):“铅华不可弃,莫是藁砧归?”杜荀鹤《春宫怨》(五律):“承恩不在貌,教妾若为容。”韦庄《章台夜思》(五律):“乡书不可寄,秋雁又南回。”……如果把“不”字读作平声,那么,古人上述这些“出律”的句子,就都合乎格律了。
窃以为,“不”字平仄两读,并非古人为了写诗方便而随意变通,实是因为吟诵的需要。在现代汉语中,有时必须把“不”字读作阳平(bú)才通顺谐调,这也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不”字平仄两读。那么,在现代汉语中,什么时候“不”字可以读作阳平(bú)呢?这要看“不”字后面的字是平还是仄。如果“不”后面的字是平声,“不”字应读仄声(bù),如“不来”、“不平”、“不行”;如果“不”后面的字是仄声(特别是去声),那么“不”就要读作阳平(bú),如“不去”、“不愿”、“不是”。比较典型的是“不……不……”句式,如“不见不散”、“不破不立”,如果“不”字读仄声(bù),就很拗口;同样,如“不阴不阳”、“不方不圆”,如果“不”字读平声(bú),也很别扭;“不干不净、“不明不暗”、“不卑不亢”这类句式,前一个“不”字应读仄声,后一个“不”字应读平声。
总之,我认为,“不”字在格律诗中是可以读作平声的,前提是“不”字后面的字必须是个仄声字。如“盼春不盼年”,“不”字就应读作平声。恕我孤陋寡闻,我尚未看到前人对“不”字的平仄用法有过详细论述,故而略作辨析,聊作献芹,也以此就教于诗坛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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