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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朵

[小说] 【原创中篇小说连载】木簪记 (更新到第六章)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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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8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蓝朵 发表于 2014-7-8 09:08
简总:我看这样好不好,我还是按原样发帖子,请你按规定操作。这样就给你添麻烦了。我知道你很忙、也很累 ...

没关系的,我先试着合并一下,您再看看效果。
 楼主| 发表于 2014-7-8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妇爱智叟 发表于 2014-7-7 15:24
您要是把我 的经历写出来就好了

哈哈,你也有一个生动的故事啊?你可以自己练着写啊。
 楼主| 发表于 2014-7-8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老人 发表于 2014-7-8 09:27
不用的,回帖的内容可以和主帖一样多。

也只要复制黏贴一次就可以了? 也就是我在《木簪记》(三)的最后的回帖下面接着发(四),是吗?
 楼主| 发表于 2014-7-8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老人 发表于 2014-7-8 09:29
没关系的,我先试着合并一下,您再看看效果。

简总:没关系。怎样都无所谓,只要大家看着方便就好。另外,我就不用再发邀请了,是吗?
 楼主| 发表于 2014-7-8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诚永恒 发表于 2014-7-7 12:08
蓝姐写得真好!

哈哈,谢谢你的赞美。
发表于 2014-7-8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蓝朵 发表于 2014-7-8 09:36
简总:没关系。怎样都无所谓,只要大家看着方便就好。另外,我就不用再发邀请了,是吗?

您看现在这样行不行.
发表于 2014-7-8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蓝朵 发表于 2014-7-8 09:33
也只要复制黏贴一次就可以了? 也就是我在《木簪记》(三)的最后的回帖下面接着发(四),是吗?

《木簪记》(四) 直接发在回帖了就可以,然后便于阅读,可以把《木簪记》(四)的具体楼层更新到主帖.
香水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4-7-8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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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敬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4-7-8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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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敬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4-7-8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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