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上海大哥 于 2013-6-1 11:26 编辑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儿童是祖国的花朵,保护儿童,尤其是幼女是国家的责任。1949建国以后,法律尚不健全。但面对强奸幼女的罪犯,国家一律判处死刑。揭开强奸犯的真面目,我打开资料库,让我们看看那些不为人所知的执行死刑现场。
强奸幼女犯王开德被判处死刑,行刑前游街示众
79岁的强奸幼女犯于德士被判处死刑,行刑前游街示众
强奸幼女犯高长进,游街示众
强奸幼女犯刘祯贤游街示众
厦门人彭登,2006年8月至2007年6月间,先后奸淫五名幼女、猥亵2名小女孩,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彭登作案的对象全部是8至12岁的小女孩,作案中均使用暴力,遭他奸淫的5名女孩,身心都遭到严重创伤。2007年在福州被捕。法院认为:彭登明知对方为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暴力殴打、持刀胁迫等手段,先后奸淫幼女5人,构成强奸罪;彭登还使用暴力强制猥亵儿童2人,构成猥亵儿童罪。2007年11月26日厦门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彭登死刑。2008年9月4日厦门中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对彭登强奸案进行终审宣判。会后,彭登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7年11月11日,在河北邢台强奸多名幼女的姜永生被警方逮捕
2009年1月20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姜永生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0年1月19日姜永生被执行死刑
保护祖国花朵、严惩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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