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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余饭后】养 要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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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清墨流痕 于 2013-3-2 10:04 编辑

    老王家孙儿,小家伙胖墩墩,浓眉大眼,双眼皮,高鼻梁,唇红齿白,挺漂亮,一看就招人喜欢。------但不经看,时间长了你准讨厌他。因为他早被他爷爷奶奶惯了一身臭毛病。都五岁了,吃饭还追着喂,不如意时会把饭碗打翻在地。不高兴就满地打滚。学字脑子笨,骂街一溜嘴儿。谁要惹着他,准得气半死儿。脾气特大,急了时,手中物件还会飞起来,他爷爷奶奶还得哄着,叫着宝贝、乖乖。
      
有时老王也带孙子上街来玩,街上人很多,有不了解的就想逗逗这漂亮男孩,一逗不要紧,小孩就出言不逊了。众皆责之,唯老王却嘿嘿傻笑。

      我曾劝说过老王,但回说:还小呢,不懂事,长大了就好了------等着瞧吧。------哎!反正自己的孩子应该自己管,但到需要别人管时,就为时晚矣!咱们老人网上的朋友,大都已是做爷爷、奶奶的人了,有这个体会吧;隔代人是疼爱,但绝不能溺爱。对吧
      作诗一首,表个心迹。赞成的请举手。

      
七绝·养 (新声韵)


小树经修挺且直,儿童教育正当时。

只知溺爱疏于管,匪类成型后悔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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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对,举双手赞成。
 楼主| 发表于 2013-3-2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知之明 发表于 2013-3-2 10:09
非常对,举双手赞成。

又是好友首席顶帖鼓励,谢谢!
发表于 2013-3-2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墨流痕 发表于 2013-3-2 10:14
又是好友首席顶帖鼓励,谢谢!

溺爱者大有人在,内心反对。
发表于 2013-3-2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学习受益!
 楼主| 发表于 2013-3-2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知之明 发表于 2013-3-2 10:23
溺爱者大有人在,内心反对。

子不教,父母之过。
发表于 2013-3-2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举手赞同!孩子小不懂事,可大人应该懂事。对孩子过于溺爱,实际上是在害他。千万要引以为戒!等长大了犯错,后悔莫及。
 楼主| 发表于 2013-3-2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森吉德玛 发表于 2013-3-2 10:24
非常赞同!子不教,父母之过也。实话说,外表多好看可爱的孩子,倘若被娇惯出恶习,我不会喜欢,不怪孩子, ...

不怪孩子,应该怪父母,更怪这爷爷奶奶惯着、护着。
走四方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3-2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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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红红的太阳 发表于 2013-3-2 10:34
我举手赞同!孩子小不懂事,可大人应该懂事。对孩子过于溺爱,实际上是在害他。千万要引以为戒 ...

非常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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