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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毛毛细雨 于 2012-6-19 08:02 编辑
人生的困惑(4)
三十岁那年我结婚啦,和那个心仪我很多年,等待我很多年的女子结的婚。新婚是那样幸福,在举办了婚礼后,我俩又去了新婚旅游。甜蜜时刻她躺在我的怀里:“亲爱的,我一定要尽心尽力对你好,我一定要为你生很多个儿女,等到我们老了的时候,一定会有许多许多的孙子女围绕在我们的身旁。”多少年后回头来看,我的妻子说的前一句话她做到了,并且做得很好,后一句话她却无法做到。
婚后一年我们的宝贝女儿出生了。正在我们为新生命的到来兴高采烈地庆贺时,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摆在那里:新生儿上户口必需要持有办事处所签发的红本本(独生子女证)而领取 红本本必须要由新生儿母亲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一份【自愿只生育一胎保证书】。这份 【保证书】告诉你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不仅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发展的基本国策,还是为了维护你本人的合法权益,是为了促进你的家庭幸福。原来我两口子在隐蔽的床上做事,偶尔不小心撞出来个小子来,竟然还与民族繁荣,社会进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啦!我感觉到我俩是何等的伟大,何等的光荣,这份伟大的光荣的历史使命就要由我们这一辈来开始实现,等到若干年后,我们伟大的祖国真正实现繁荣昌盛,国富民强,人民生活达到小康富裕的水平,其中也有我们夫妻的一份功劳。
兴奋之余我也注意到了【保证书】中有一条最要命,育龄妇女被要求产后3—6个月内,首选上环措施,保证不计划外生育。领取独生子女证这还只是第一步,假如她不去办理有关手续,产假后就只能长期呆在家里带孩子,这样不仅家庭收入明显要减少,而且对于一个视社会身份地位,个人就业权益为生命的妇女无疑是一道迈不过的门槛。
就这样我俩呆在家里足足花了两天时间,权衡了各方面利弊 ,痛下决心,签署了那份该死的【保证书】。事后夫妻俩也论及到这件事,妻子戏言:“谁让你不早结婚三丶二十年,那时候你想生多少生多少!”
是啊!早生1丶200年我是个发明家,早生30丶50年我是个革命家,我们要是晚生50或100年,那时候祖国已经进入四个现代化了,我们坐享前辈艰苦创业的成果该是何等的幸运啊!
"快去热牛奶,宝宝饿啦!"妻子面带怒容:"回头再把浸在桶里的尿布洗好,趁着有太阳好晒干。"
"好呢!"我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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