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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青少年时期,每逢春节前夕村里都要给军属送光荣灯,灯的外形呈成长方体,用竹篾和高粱秆扎成,四周用大红纸裱糊,正面四角画上精美的图案,正面中间用黄色油彩写上“光荣人家”、“军属光荣”等美术字,由村党支部书记率领民兵连长、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等村干部走在前面,后面由少先队员擎着灯箱、列队打着腰鼓或扭着秧歌热热闹闹的给军属送灯拜年,村干部的手里分别拿着蜡烛和挂灯工具,还有几斤大米白面和猪肉。在那贫困的年代这是送给军属最好的礼品。 听到了锣鼓声,军属家人会高兴的迎出来,接过礼品表示谢意,村干部借此机会向军属拜年,问寒问暖,两名基干民兵将灯箱固定在进户门的门楣上方合适位置,当天晚上军属家人就可以将灯点亮,人们走在街上往院子里一瞅就能看见,有的女孩的还会即兴的唱起来:十五的月亮挂高空,万里无云分外明,都说那十五的月儿亮,亮不过军属门前光荣灯,张大哥在前方,英勇杀敌立战功,喜报传到家里来,全家老少喜盈盈……。 这光荣灯从除夕一直点亮到正月十五,象征光荣常在,真正是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子弟兵保家卫国不能与亲人团聚,当地政府应该以此表示敬重。 一晃儿几十年过去了,不知道现在村里还给军属送不送光荣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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