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老人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搜索
查看: 83|回复: 3

[佳作] 微博谈细节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12-26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载


[cp]犯罪分子的心理,跟普通人是很不一样的。
比如孙维在案发后,因为当时没有网络,本来是成功地按下去了。

她毕业以后基本没有受到影响,外界根本不知道这件事。

所以她正常工作,在外企升职也很顺利,唯一的影响就是出不了国——在那个年代,清华很多人都出国。而且镀金之后再回来,是真正前途无量。

如果她当时默不作声,再低调一阵以后,估计就彻底没有影响了。

结果,孙维还是觉得自己受尽了委屈,不满意自己只能当个普通的外企小头目,不能大大方方地出风头。

于是她就做了一件让普通人目瞪口呆的事:她自己上天涯发帖,把这件事给闹大了……

当时确实有很多翻案风,很多人站出来写自己的故事,消除别人对他们的误解。有明星,也有进过监狱的人。甚至连历史剧,都喜欢搞反转,搞戏说。

她这个人自大到,以为自己发了帖,大家就相信她,向着她[汗]

她给自己的人设你们都无法相信——朱令案的另一个受害者。

她把自己描述成白莲花,一个受尽委屈被冤枉的受害者。你可以理解为,这个大姐试图用这个人设在网上出道了[汗]

结果大家看了她的自述以后,更相信她是凶手了。

孙维的很多操作都特别匪夷所思。她当时是真的很想出名,还去接受了电视台的采访,好像是凤凰卫视。

结果采访到一半,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觉得她就是凶手,然后采访就中断了。她自己也不同意采访播出。

朱令案件当年的当事人,纷纷出来说话,所有人的证词拼在一起,加上她自己这一系列神操作,基本上所有的人都相信她就是凶手了。

现在的网友可能有点不信。但当年大家觉得孙维是凶手,其实不是别人的证词,反而是她自己当时的一系列表现。

那次炒作失败之后,她过得确实像过街老鼠了。之后就开始隐姓埋名,再也不敢冒出来。

大家现在回看她这种诡异的行为,是不是觉得挺蠢的?

这就是自私到极点就会短视,就会蠢,就会失去常识。

正常人不会被妒火烧昏了头,也就不会搞出这种事,把家里的资源以这种方式兑付。

正常人也不会惹了那么大祸,侥幸脱罪后还不满足,还试图彻底翻盘,甚至借机出个名。

她这辈子估计想起自己当年的神操作,都是后悔的。所以她后来再也不敢冒出来了。就她这个性格,估计忍得也是够难受的。[/cp]

发表于 2023-12-26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青城山人老师转载:  微博谈细节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7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微博谈清华投毒案






[cp]#纪念朱令#朱令去世#
该文转载于朱令贴吧,并未得到授权(我当年在天涯首发时,声明过欢迎大家转发,因此作者说未得到授权是不对的)。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我想让这篇文章广为流传能够最大限度帮助到受害者和家属,所以也就没有顾忌未授权问题。阅后非常受启发,朱令家属很希望该案能够持续引起关注,作为一个在互联网上略微有那么一点影响力的小V,就把该文转发过来,为受害者略尽绵薄之力,也是为了查阅方便。(注:这是知乎转我文章的人的序,感谢他的转发,否则我自己也没有保留原文)

转载地址:

针对孙维的声明(朱令案)--一位专业律师的有力剖析!!_朱令吧_百度贴吧
tieba.baidu.com/p/2873151380

下面是正文:

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过,刚刚看完,师十分佩服!此文为转载,从各个层次方面剖析了孙维的犯罪心理。对所谓“声明”表露出的种种虚伪,掩盖事实,弄虚作假,企图营造假象!可能世界上已经没有证据,孙维的声明却成了最有力的证据,证明她就是凶手的证据!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还是相信终有一天,凶手终将受到惩治,被绳之以法。

原文(注:虽然文章里有这么多偏陂的见解,但不我修改了,也不后悔写下如此偏激的文字):
我已经是一名执业二十年的老律师,近几年来主要从事婚姻家庭方面民商案件,早年经常承办死刑案件的法律援助,经常会见一审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我们律师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分析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陈述。

朱令事件我很早就在关注和追踪,看一次痛一次,孙维在天涯的声明我早就读过,一直沉默的原因是我以为案件还在侦破中,不想给孙维提供太多的法律常识供她反侦察,今天听说朱令父亲接受采访时已经明确此案已结,我身为律师在这里对孙维的声明进行一些分析,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孙维的声明里问题非常多。选几个重要和主要的问题谈,其他问题还有很多,时机成熟时我再进一步分析。

大家知道人的思维有从自己立场角度出发的一种定势,一个犯过罪实施过投毒行为的人,与没有投过毒的人,思维的角度和方式是不同的,人的思维经过自我训练可以很严谨无漏洞,但是思维定势由于自己的立场无法改变角度。

孙维的声明里把这么一起已经被明确立案过的投毒犯罪案件,她当年被逮捕(或者可能是拘留,网上传言是她因此而被清华开除),涉嫌的罪名一定与投毒罪相关(诸如投放危险物品罪这些涉及公共安全的罪名),她在这些对她执行的强制措施(8小时讯问)必须签收的文书上都签过字,她一定非常清楚地看到过过与投毒相关的涉嫌罪名,但她在声明中就偏偏写成中毒案件,她在刻意回避投毒,这是为什么?她为什么这么害怕提到投毒二字,通篇只说中毒案件,而且在她与友人的信件中也反复要求提供一次中毒非二次中毒的资料以证明是医院方面延误误诊造成了朱令的残疾,她为什么至今都不能面对朱令被投毒这一事实?朱令的家人、与此无关的同学、医生、鉴定人员、包括普通民众根据现有的资料信息情况判断这是一起投毒案,但她却坚持认为这是中毒案。

身为律师,长期分析证人证言是否可靠,在执业当中发现,许多一审被判决死刑案件的被告人,他可以花一整个上午跟你说这个事情的前因和后果,谈得非常详细,但却就是避而不谈杀人发生的现场的情况,一旦我涉及到核心关键问题,他们就卡壳。孙维她可以详细谈她的爷爷,谈其他这个那个,前前后后左左右右长篇大论,但就是不谈与朱令被投毒相关的任何细节!包括凤凰卫视的记者在采访的时候也提到过,说她可以详细讲出某天的天气,却一涉及到关键问题就答非所问,含糊其辞。最后连同情她的现场记者也高度怀疑她是凶手,采访中断,她扬长而去。

孙维的声明中的许多漏洞,我只在此先举一二。其中她讲到朱令返校后煎药并不在宿舍,她竟然清楚记得朱令要煎药,且不在宿舍,可见对她生活轨迹极为关注,她讲这个细节的目的,意在暗示网友,她朱令可能并不是在宿舍被投毒的,完全有可能在别处。这其实就是一种投毒人的才有的特有的思维定式,也只有在宿舍里投过毒的人才会这么迫切希望转移视线,因为她希望把投毒的现场转移在与她没有任何关系的宿舍外,而没有投过毒的人他首先会关注到底是谁投的毒,而不是在哪里投的毒(因为没有投过毒,他对在哪里投毒自然无概念),然后是怀疑所有其他人有可能投毒,包括自己的室友,每个人在没有投过毒而被冤枉的人眼里全是嫌疑人,但是孙维她就偏偏从来不怀疑投毒概率最大的任何自己的室友,而是在声明中把重点暗示在犯罪现场不在宿舍。这就是一个非常重大的思维定势,只有投毒人才有。

我读大学的时候,对面宿舍发生多起失窃案件,今天丢吃的,明天丢饭票,钱,后天丢照相机,在没有破案前,室友们关系极紧张,没有偷东西的同学之间会互相怀疑,但是孙维的室友无条件高度一致团结,她们凭什么不互相怀疑?照理说孙维是嫌疑人,其他室友也理所当然都涉嫌,为什么这些嫌疑人之间并不互相怀疑呢,当发生投毒案后?我的推测是因为她们一定有着某种共同的利益,这个共同利益导致她们形成共识后至今还在团结一致,这种团结绝对不是人品过硬值得相信,人品是没有办法打包票的,不是说你品学兼优,你就必定不会违法犯罪,二者之间并无必然的逻辑关联。所以当年警察讯问室友,室友急着为孙维漂白人品时,警察没法做口供笔录,孙维竟然对此还提出质问,为什么我人品好警察不纪录?为什么刑法无罪推定你们不用?她的这几句质问,提供给我的信息是,室友在被询问后,报告了自己与警察详细说过什么,她们是一直在互相通气的。我认为她们至今还在抱团,能这么团结从不互相猜疑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她们完全心知肚明地知道谁是投毒的人,所以她们才如此地拧成一团。(只要不知道谁投毒就会本能猜测,不知道是谁,就谁也脱不了干系,知道是谁,大家才有共识,有共识才会如此一致)

孙维的整个声明其实是一篇对自己无罪的辩护词,而正是这篇无罪辩护词暴露了她的投毒人特定思维模式,我们都知道一个真正受冤枉的人最急于做的是洗清不白之冤,浙江被冤强奸罪的叔侄二人当中,不管是不认罪的叔叔还是认了罪的侄儿,他们最关心的就是凶手是谁。叔叔非常关心强奸案的所有细节以及他高度怀疑的人,积极提供自己收集的线索,积极提供自己当年事发时行车路线,可能在哪里有痕迹纪录的线索,因为他知道只有抓到真正的凶手才能还自己清白,但是孙维的声明里看不到这一点,从一九九五年至今快二十年的时间里,她毫不关心凶手是谁,甚至在她被公开的一切文本里从来没有出现过怀疑任何人,如果怀疑,她也是把怀疑推向不特定的小概率的陌生人群,比如她哥哥做的试验,意在表明谁都能拿到铊,问题是她的室友也是属于更容易得到铊的人啊,最能让自己脱罪最方便的方法就是把怀疑点转到室友身上,她们反而是更团结。她一直在想办法研究怎么是一次中毒而不是二次(她非常清楚一次是有可能只是一般接触中毒,二次就绝无可能中毒而是人为投毒),她满脑子是想办法使自己所涉嫌投毒能脱罪,她从来没有想去找到真正的投毒凶手,她甚至还往医院误诊方面研究,真正的凶手到底是谁?她为什么从来就不关心?她甚至认为她背的黑锅也是替清华背的(而不是替凶手背黑锅)所以说她的思维定式是只有改变这起事件的性质——由于误诊或者是普通误接触毒物引起的一般中毒,通过改变事件性质进一步摆脱自己的涉嫌犯罪,那么她这个思路就非常清楚了,是建立在不存在任何她不认识她不知道的其他的投毒人这一事实上建立的思路(只有她清楚有没有其他投毒人),这就是投毒人才特定有的思维。

对一个没投毒被冤枉的人来说,胡乱怀疑是他的救命稻草,被冤急的人是不惜怀疑任何可以怀疑的人的,但孙维这个团体除了倒打一耙说是贝志诚外,从来没有显示过任何一点被冤枉人才有的特定思维,在网上被骂急了狗急跳墙时,看到过她们指责贝志诚来泄愤。她们把矛盾指向犯罪概率较小的贝,不是一种真正的怀疑,而是把事情搞复杂,把视线搞乱的做法,这种行为模式是一种投毒人被揭穿的报复模式。此外她对凶手没有任何愤怒、气极的情绪,别说她素质好,法律意识高,没有证据不乱怀疑,狗急了要跳墙,人被冤成杀人犯,本能就是怀疑一切,而不是忙着撇清自己,只有投毒的人才会有为自己辩护的意识,辩护和洗清不白之冤是有区别的,辩护的重点在我不构成犯罪,从法律条文证据等外部(而不是不是从事实本身)找到自己不构罪的理由,洗清不白之冤则是去尽力发现寻找收搜真相与事实,找到真正的凶手还自己清白。想洗清自己不白之冤的非常容易会走上去找寻分析偷走朱令洗漱用品的人这条道路,因为明显疑犯出动了,但她们从来没有主动向任何人提供过这些侦破案件的线索。她说我比任何人都希望案件真相大白,但她的希望就是公安早日破案,而不是象浙江被冤的叔侄从不肯放过一点点跟案情有关的线索,积极向警方提供。她是害怕真相,回避真相,搞乱真相,拒绝回忆任何细节,并在邮件里明确要求室友如果回忆不一致,要以她为准。

有关动机,孙维一定学习过相关的法律知识,她应该是个学习高手,智商相当高,所以她在声明中特别强调动机,我们专业人士都知道,动机是非常重要的,她为什么对动机作了了特别声明?因为她很高兴地发现网友对她的动机分析错误,所以她抓住这一点详细说明这些动机的不可能性。我的猜测是,她的动机可能并不全是嫉恨,她其实并不需要去嫉恨朱令,或者她潜意识里也许有嫉恨,但她不认为她嫉恨朱令,所以她洋洋洒洒开始驳斥这一点。但她毕竟不是专业人士,以为驳斥了不是嫉恨这一动机,就没有动机了,事实上,她在法律上是属于“有作案动机的人”,比如她自己讲到朱令早出晚归,大家对此非常有意见,现在的人可能不太能理解为什么早出晚归有意见,当年的大学生住宿条件并不好,我跟朱令是同时代的大学生,我们一个宿舍住八个人,环境差,又没有空调,到了夏天没放假时我们甚至整夜无法入睡,只能泡到泳池里避暑,由于这些宿舍条件差的客观原因,所以对睡眠的要求相对高一些,迫切想能睡个好觉,但朱令的特立独行破坏了她们的安静,睡不好的抓狂就是一个非常合理的动机。而她当时的身份地位,很可能在宿舍扮的是大姐大,所以她必须为室友们出头,必须清除解决朱令。她有动机,但真正什么动机当然是她自己最清楚。

讲到动机的时候,孙维有着极强烈的辩护意识,即自己不在现场,自己没有作案动机,自己不知道跟案件有关的一切,甚至包括铊的毒性她竟然也一概不知了。这就是一种典型的辩护意识,她的重点是生怕自己说错了什么,远离真相,害怕真相,混XIAO真相。而真正没有投毒的人,思维模式为:到底谁是凶手。如果我卷入,那我一定是被栽赃了,她会对陷害她的证据感兴趣,尽力找到这些证据来研究,接近真相,千方百计还原真相,寻找真相,她从没有这种意识,她的意识是没有证据,反复反复强调的是没有证据。

孙维在为自己辩护时特别强调了证据,她说朱令家人自己承认没有证据,还说她是凶手,她为此非常不解。她死死抓住没有证据这一点,为什么?投毒的人最关心的就是有没有证据被别人抓住,如果没有证据被抓住,自己就无罪。而不是象普通人那样想的是我真的没有做这件事情,我根本不管你们有没有证据,有什么证据,我就是都没有做过,事实就是凶手不是我啊,关心的是事实怎么样。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怀疑别人,这是没有投毒过的人的典型思维,投过毒的人才会去想有证据才能证明,没有证据就不能证明,对证据的要求非常高。

孙维在给同学的邮件里有一次提到,姐妹们,我上刑场的时间到了(大意)~~她说的不是战场,而是刑场,我对刑场二字感到特别,一般人不太会用这个词,一个从没有犯过罪或者没有象她这样被刑拘做过笔录的人,不大会用刑场二字,人们可能会设想自己各种死法,她说刑场的语境是指上天涯发贴,刑场二字被她脱口就用,可见上刑场这个场面,在孙维的脑海里不知道出现过多少次?为什么会想到在天涯发贴灌水为自己辩护是自己上刑场?呵呵

我是一名律师,我有基本的法律常识,懂得基本的法律原则,所以我知道在我们的有生之年,可能看不到孙维上刑场,刑场只能偶尔出现在孙维的脑海里了,或者在她午夜梦回惊出一身汗的时候回想自己做了什么恶梦了。

我们都知道警察必须收集证据,没有证据不能再逮捕她了,检察院没有证据不能起诉她,法院没有证据不能判她有罪,她从法律上讲,确实是无罪的。她可以自由地活在这个世界上直到终老~~她很可能会一辈子就这么可恨地自由平安健康生活在我们眼皮底下,甚至她一定会比朱令命长~~[/cp]









发表于 2023-12-27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享!谢谢介绍!
        
下一页 发布主题 快速回复

手机版|公众号|小黑屋|可爱老人网

GMT+8, 2024-11-11 21:40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