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指一夫一妻多妾制结构中,地位低于正妻的女性配偶。 妾——站立的女子,是没有地位。 由于社会的发展,中国奴隶制度的演变,以及良贱制度的产生,妾开始指一种半自由人:她出身于良民家庭,是由购买而成为夫家的成员,这种行为被称之为“纳妾”,但她又不全属于奴隶,身份仍属于良民。 虽然在当时的法律上,禁止婢女(青年女奴,属于贱民)成为妾,也禁止妾直接成为妻,但实际上这些法律经常被违反。正妻死后,若妾要成为继室,要经过一重仪式,称为扶正。 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纳妾制度被废除,真正意义上的妾已经成为历史,但开始有以同居名义纳妾的,即包二奶,民间也称之为“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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