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退休殇感★心思絮语(散文随笔系列之九二) 作者///桂西老庞说 - 题记: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退休的光景里,才知道那些曾经创痕过往,在心思絮语里,形成一行行象形文字所组成的斑痕韵味,变成时光匆匆所构成的121节多彩与无奈相互感叹的的文字……真实叙说了我心地上万般情怀和絮语…… 92 [接上]==这几年来,反反复复上下几回,每一轮转都需抵达权力高端中央机关后才有回应,而每有回应在办理过程中地方各级官员总是有人故意从中作梗不依法办理甚至直接进行干扰破坏。从“逼退事件”发生到信访事项的整个受理和办理以及复查与督办过程普遍地严重地存在着有关领导机关以权压法,有关领导人肆意利用公权非法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根本体现不出有关的地方各级党的组织坚持真理,改正错误,主持正义,维持公道,实事求是办事的作风,丝毫反映不出领导机关依法行政,有错必纠,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严明法纪,令行政通和坚决贯彻以法治国方略及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的迹象,倒是让人深深地感觉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纪律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号令、批示、指示失去威严,民主法制,公道正义遭到践踏名存实亡,不少党政领导干部的“公仆” 形象已被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利用公权制造“公害” 的典型所代替,让基层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感到失望。 (十二) 其实,受害者们开始时的要求只是纠正“逼退”错误,给予参加竞争上岗,竞争落岗者不安排工作毫无怨言, 如果当时肇事的县领导知错改错及时进行纠正,绝不会发生集体上访事件。即便后来发生了上访事件,中央组织部、全国人大等党和国家领导机关早作批示责成广西调查处理。如果地方各级党政领导机关认真履行职责,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严格依法办理,早就该解决清楚,绝不会如此让信访人再三再四上书中央造成重复多次越级上访的突出信访事件发生。== 《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 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以书面答复”,可是,百色市委自2007年10月13日派“联合调查组” 到隆林受理,至今数年未“办结”, 信访人自2007年11月4日向广西区党委请求“复查” 也一直未“提出复查意见”,且不仅百色市和自治区两级上级党委自己不依法办理也就罢了,最后还让隆林县委新一届领导也跟着弄虚作假抄袭“答复” 来戏弄信访人。如今县、市、自治区三级党委上下联手给违法肇事官员形成三道铁板般的防线,形成全区性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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