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退休殇感★心思絮语(散文随笔系列八八)-------- 作者///桂西老庞说 - 题记: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退休的光景里,才知道那些曾经创痕过往,在心思絮语里,形成一行行象形文字所组成的斑痕韵味,变成时光匆匆所构成的121节多彩与无奈相互感叹的的文字……真实叙说了我心地上万般情怀和絮语…… 88 [接上]==书面通知待我们回去请示领导同意以后再寄来”。 从领导“喊”“只做口头通知”, 到书面通知要“请示领导同意以后再寄来” 一语中便道出了该信访事项一直不能依法办理的根本原因,揭开了这个“领导”在背后指使操纵进行违法办理的秘密。因此作出如此颠倒是非的“处理答复” 也就可想而知,后来补作“书面答复” 即2007年11月21日传真答复时,又故意不按法规要求以“依法有权处理机关” 市委文件答复而由市信访办答复,其故意刁难戏弄信访人的用意也就十分清楚了。尤其是在头两次“ 答复”内容被信访人有理有据逐一分析批驳以至无法维持之后还不肯思过改正,在补作第三次 “答复” 时仍然想“瞒天过海”,即2008年元月22日的传真“答复”,这份答复书虽盖上了市委市政府信访专用章,但不依法作 “处理答复”, 而故意把前两次所作答复内容全部改换不用,另把信访人2008年1月10日补寄“逼退” 证据材料的时间当作初始上访日期而改作“受理答复”, 提出叫信访人转回头向县委县政府申诉,不服再“逐级申诉” 的问题,又行“瞒天过海” 计, 企图将早已进入“办理”、“复查”程序阶段的此信访倒转回到“提出信访问题”阶段而重新启步,而这直接违反了法定程序和《信访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自以为“瞒天过海”天机不可泄漏,岂知弄巧反拙成了入瓮鳖。-(九) 办理机关第三次答复作“受理答复”,虽然是“明知故昧” 和“掩耳盗铃”, 但确实带有极大的欺骗性。一是故意将信访人后来补寄上访补充材料的日期更改为初始上访日期,从而编造出从2008年1月10日才开始“致信反映” 的谎言以表明其作此“受理答复”的合法性。这不仅可以把信访人“调虎离山” 打转回头并引向死胡同,而且还能达到否定此“答复” 与前两次答复的关系,从而隐瞒和掩盖其过去不依法办理的种种劣迹。二是故意把“彻底纠正隆林县委侵权错误严惩责任人和恢复受害者们合法权益” 的请求事项更改为“要求解决不合理退休待遇”, 把本属于市委权限处理的信访事项内含变化缩小为由县委有权处理解决的问题,然后顺理成章轻巧地叫信访人倒转回头向县委县政府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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