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平:私营经济已完成协助公有经济发展 应逐渐离场 在中国伟大的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私营经济已经初步完成了协助公有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阶段性历史重任。下一步,私营经济不宜继续盲目扩大,一种全新形态、更加集中、更加团结、更加规模化的公私混合制经济,将可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的新发展中,呈现越来越大的比重。 经过多年社会主义改造,1978年左右,中国的私营经济已经丧失殆尽。但在当年底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邓小平代表党中央做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他从否定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的角度,再次重申了党对按劳分配制度的肯定态度,明确了“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一发展私营经济的理论政策。时间流逝,党的13大提出,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 97年的15大则强调,非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门,语气再次升级。2007年的17大把私营经济的地位再推一把,认为公私经济地位平等,共同促进,共同发展。 进入到2018年,中国经济总量已成为世界第一,但在大量高新技术领域,与世界先进水平,仍然存在巨大鸿沟。考虑到老龄化、经济增长优势和资源禀赋,此时我国追不上,将来可能一直追不上。而且,国与国的竞争态势开始倒退向百年前的重商主义,美国等一批西方发达国家开始有意识的对中国进行围堵,不公平的要求中国敞开市场,不合理对中国关闭市场,不友善的实施地缘政治威胁。此时,如果不能集中国家力量,完全让市场说话,彻底走经济自由化的道路,中国经济社会的改革开放,将面临难以想象的压力、阻力。已经取得的优势和成果,也可能逐步丧失。
我们确实看到,在历史上,一战二战前后,面对优势对手的层层紧逼,苏俄、德国、韩国、日本等国家的发展经济都表明:一方面允许大规模私营经济存在,一方面要求他们高度围绕国家意志发展,紧密服从国家发展要求,是短时间内获得国家竞争优势、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不二法门。 谈起竞争,人与人、企业与企业、行业与行业、国家与国家的竞争视野是不同的。面对当今国运之争,当前强国之战,国家必须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必须统筹发展,必须令行禁止。仅以社保入税为例,这一问题引发部分私营企业界的敌意和不满,但我们必须看到:统一标准、上下一致、执行有力的社保统筹,是中国面对“未富先老”的社会发展现状和落实“老有所养”的执政承诺的唯一选择。也是缓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策长期执行后贫富显著拉大的必然选择。如果大家都执行不同标准,有好处就各种公关,没好处就四散奔逃,一旦补贴就各种集中,一旦真集中就哭爹叫妈,这样的群体是没有纪律的,是没有深谋远虑的,是不足以面对日趋严峻的国际竞争的。 私营企业,有其优势,有其劣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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