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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心血注村校 ---曹省三80多年前办学记
冀县(今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城西南8公里处淄村,有一商人叫曹省三,他从清朝光绪二十年(1894年)至民国十九年(1930年),为了兴办家乡村里的学校,30多年,呕心沥血,倾其所有,得到当时官方和百姓的高度赞赏,至今,仍被人们铭记难忘。
要办村校,攒钱 曹省三,幼年时,就因为“家贫失学,至保定习商”,从事“粮布业”,商号是“增盛和”。 曹省三虽一小商人,却人小心大,十分关注国家大形势。他看到当时中国糟糕的形势,十分焦心。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占领大沽,天津、北京相继陷落,慈禧携皇帝出逃;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朝廷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割地赔款,国际地位一落千丈,等等。 曹省三在1932年所写回忆录中道:“光绪二十年(1894年)”,想到自己家乡村里“既无校舍,又无基金。教育,难哉”“学士应养德善远”“一念之兴,遂决定创立吾村学堂”。他对当时形势“目击心伤,惄(注:忧郁、伤痛)焉如捣,昼夜思维。觉强国之道,根本在于教育”。因此,要办村校,“培基育才,聊尽匹夫之责。”他想,办学首先是需要钱。于是,做出了尽快攒钱的计划。 他在得到3位家长的同意、“慰勉”支持下,开始了为了办家乡村校而“努力振奋,锐意储款”。他把自己经营所得的一定比例积攒下来,并且,生活相当节俭,千方百计地“抠”钱。经过5年多的时间,至宣统二年(1910年),已经“积金达二千零六十元”。他心中“窃喜,认为淄村学校可以克期实现”了。
大难不死,继续 “人算赶不上天算”,天有不测风云。 正当曹省三准备把“储款”取出,回村去办村校时,民国元年(1912年)的正月十三日,“保定驻军哗变,民匪交乘”,把他的“增盛和”布号“烧抢一空”“变为焦土”,他节衣缩食攒下的建村校款,也“同归于尽”。 在这场祸害中,曹省三为了抗暴、保护自己的财产而受“枪伤”,幸大难不死,住进了医院。在医院里,他痛心疾首,痛哭流涕,“万念皆灰,悲愤交并”,连“干脆去死”的想法都有。 创伤略好,曹省三静思细想:既然“大难不死”,就是“天赐洪福”。于是,恢复营业,并且“冀遂初愿”,继续不渝地为办村校而“储款”。他更加“勤谨奋勉”,精心经营,“更力撙节”,(注:“撙节”----节省),为初心奋斗。 5年之后,到了民国六年(1917年),曹省三的村校“积款达五千一百五十元”,被他而感动,村民张衡甫捐助150元,计款5300元。 “有志竟成”,曹省三在村东购买3亩地,立即雇工垫地基,民国七年购备砖、木等物料,民国八年开工建筑,民国九年(1920年)11月,校舍落成。 民国十年(1921年)正月,举行开学仪式。村校定名为“培基义塾”,“培基”意培养强国基础人才。众村民、学生家长均“欣欣然有喜色”。 曹省三在回忆录中写道:“处心积虑,垂二十年之兴学强国志愿,得达于一旦,精神之愉快,非笔墨所能形容者矣!” 建校舍用款3000余元,余2000元。曹省三确定,余款“存号生息”,定为“培基义塾”基金,以兴教育。学生不收学费。后,还用此基金,帮助村里创办了女子学校。
慷慨捐献,获赞 民国十九年(1930年),因为学制问题,在冀县教育局指导下,“培基义塾”取消,合并到村里公立学校。曹省三毅然慷慨确定,把“培基义塾”的校址及所有财产、基金,全部捐献给村公立学校。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曹省三又把存在他“增盛和”布号的“生息”之“培基义塾”基金2000元提出,给了村里。村里用此款买了地,以之租金,用于兴教。 对于这一善行义举,当时,由冀县劝学所呈请“核奖”,直隶(今河北)省长、教育厅长各奖给了“匾额褒章”。 曹省三为了村校,倾心30多年,使村中“生徒逾百”,教育“成绩昭然”。民国十九年,“该村父老兄弟,饮水思源”,请冀县教育局长撰文,特立《曹氏兴学记》功德碑一通,“以酬其功,彰其事”。 1933年出版的《淄村农商研究会年刊》评论道:“此事在拥厚资之富翁视之,或不觉其稀奇,然以中产阶级之曹君举办此好义之‘傻事’,我们总觉得是难能可贵、值得纪念、值得颂扬的。” 评论还说:人有了钱,不能拼命为儿孙谋遗产,要“利益人群”“替社会尽力”“爱乡爱国”“宁可为社会做牛马,不可为儿孙做牛马也”。
(资料源自《淄村农商研究会年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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