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牧阳 于 2017-5-4 07:02 编辑
洋槐树的命运 20170503 五月是花开草长的旺季,自然也是洋槐花盛开的时节。每到洋槐花秀丽吐香之时也是我晨练最赏心悦目,心旷神怡的日子。但今年遇到的情景,让人感慨颇多。 繁花正茂,莺飞草青,迎着晨曦到户外走走,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但当我漫步在长长的公共绿化带里,看到几棵皮开肉绽,东倒西歪的洋槐树时,真是倒抽了一口凉气!再往地上看又是一片狼籍的残枝败叶。洋槐树怎么遭此厄运?原来是人们为了掠抢洋槐花把好端端的树打得遍体鳞伤!最近几年人们为了自己的健康开始注重吃野果野菜,当然野花更是美味了。结果不到鲜花盛开的时候,贪婪的眼睛就盯上了洋槐花。不但把 树枝折弯树叶捋光,实在够不到的树枝就把它锯断。这样的场景真是惨不忍睹! 这不禁让我回想起四十年前老家的情况。我在房前屋后栽了一行行一排排的洋槐树。每到五一节,洁白晶莹的洋槐花一团团一簇簇挂满枝头;一阵阵的花香引来一团团的蜜蜂熙熙攘攘前来采蜜,煞是热闹!五一劳动节对农家来说不是游公园玩山水,而是我们一家忙碌的日子。因房子大多是泥坯房,趁着休假的几天,我们兄弟妯娌就忙着修理一番。在峰忙花香的氛围中度过我们自己的劳动节。啊,那是多么惬意的劳动节呀! 为什么时光前进了四十年,洋槐花竟有如此泥壤之大的境遇呢?不是现在天天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吗?不是时时在讲美化环境做中国梦吗?怎么啦?可爱的人们啊! 人们为了自己一时的口福用洋槐花做个小菜,或者为获蝇头小利换几个钢镚,无视公德,不顾自己的品德人格就对洋槐树痛下毒手? 这里不仅仅是一个道德品质问题 ,好象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 为什么个人种的洋槐树从来就没有人去狂打洋槐花(即使去摘也会首先要征得树主人的同意)呢?为什么公共绿化带的洋槐花一露头就蜂拥而去不择一切手段把洋槐树打得遍体鳞伤,死去活来呢?这个疑问仅仅在道德领域是找不到答案的,需要经济学说来解释。这里涉及到产权明确与否的问题。 个人种的树,自然有自己的产权,也就是说本人有完全的保护权,这是人人皆知的。其他人心知肚明,就是对洋槐花有最贪婪的获得欲,也不会在主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去摘打洋槐花。公共绿化带的洋槐树就不同了。名义上是公共财产,也称之为公有制,或者叫国有财产。国有是国家主席的吗?是国家政府的吗?是政府那个部委办局的?还是那个国有企业的?还是哪个园林单位的?还是哪位单位领导人亦或操作工人的?不是,都不是。这里的产权是抽象的,模糊的,不具体的。这就造成名义上是大家的具体上又不是大家的,没有负责到底的责任人,也就没有负责任的保护人。这种状况势必形成人人都可获取,人人都可掠夺的状况。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不是强调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归个人所有,不是私有化。而是一定要把公共财产具体到具体人的名下,确定明确的责权利,公之于众。责任人有了保护权力,其他人也明确了责任人的权利。还会不请自到地去打树掠花吗?还能出现乱砍乱伐,疯狂掠抢的情况吗? 如果对此不理解的话,那就看看马克思的教导吧。 马克思曾说:“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出版,第832页。) 马克思在他亲自修订的《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1872-1875年)中的论述是:“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资本主义占有,是这种仅仅作为独立的个体劳动的必然结果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是,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由于自然变化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劳动者的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在协作和共同占有包括土地在内的一切生产资料的基础上,重新建立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出版,第246页。) 他又说:“当然,作为个人劳动的目的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以集体生产方式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公有制比较起来,必然要有更长的时间、更多的努力和痛苦。前者是少数掠夺者剥夺群众,后者是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同上,第246-247页。) 马克思期望用重建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即确立产权到劳动者的名下以达到“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的目的,进一步实现宪政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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