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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那事儿】 赵景仁回忆: 奇特的婚礼
婚礼,是每一个已婚人难以忘怀的。我的婚礼,适逢“文革”讲“革命化”时期,很奇特、传奇而浪漫,我更是铭刻在心。 1975年6月,我正在部队服役。我母亲从河北省冀县(今衡水市冀州区)跑了2000里到我的部队,找部队领导请假,让我回家完婚。母亲事先也没有告诉我。随即,我跟母亲回家办理我的婚事。 我的婚姻,是我父亲的原同事、时任公社(今乡镇)党委书记刘叔叔的大媒,婚事也由他来操办。因为,我父亲是领导干部,刘叔叔办婚事定的原则是,要给群众带头,要简单、要“革命化”。 ----娶亲。结婚当天,我把我媳妇从她家娶到我家,只4个人、4辆自行车。我与堂哥各骑1辆自行车,去我媳妇家;我媳妇与她嫂子,也是各骑1辆自行车,随我们到的我家。 ----典礼。我结婚在的是农村老家,结婚日正值“三夏”大忙。刘叔叔确定,结婚典礼要有多人参加,但是,也不能耽误农时,于是,把典礼定在了晚上举行。 那天晚上9点钟,婚礼开始啦。生产队长(今村民小组组长)主持,我父亲的同事宣读证婚词,我和我媳妇共同向毛泽东主席画像三鞠躬,最后,主持人代表大家表示祝贺及对新人的希望。结婚典礼不到20分钟就结束了。 晚上举行新婚典礼,在我们这里,是以前至如今,从来没有的。
----招待。典礼后,在我家的院子里,就地招待了参加的人们。所谓招待,就是让人们喝茶水、磕瓜子及花生、吃块糖及小点心、吸烟。人们边喝边吃边聊天,热闹了也就1个小时左右。由于人们白天劳动累了,第二天一早还要继续下地,就陆续走了。 ----礼后。典礼后,我们家人把院子收拾了收拾,就已经是次日凌晨3点钟了。这时,生产队下地的钟敲响了。在我们这里,“三夏”大忙时,都是凌晨3点钟集合去收割小麦。 我与我媳妇,来不及睡觉啦,拿起镰刀,与社员们一起下了地去割麦。我们头顶皎洁的月光,到了5里地外的麦田,挥舞镰刀,挥汗如雨地收割小麦,度过了我们新婚后幸福浪漫的第一天。 我结婚后,告别新妻及父母家人急忙赶回部队。我结婚及前后路途,共用了19天的时间,得到部队首长及战友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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