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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著名学士胡庭麟
今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清末民初时,有一著名学士胡庭麟。他不但为文知名,而且为人称道。 胡庭麟(1866—1920年),字子振。先世籍贯顺天府密云县,后迁居今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冀州镇伏家庄村。 民国一十八年(1929年)6月出版的《冀县志》,在卷首序后,刊载有当时名人为他写的《胡君子振墓表》和《胡君子振墓志铭》。
聪敏嗜学 胡庭麟出生于书香之家。其祖文奎,终生事教;父胡蓥,自幼酷爱读书,考取贡生、侯选训导,在义学任塾师。 胡庭麟“聪敏嗜学”。他“不满十龄”时,所写文章就很出色,当时的许多秀才也达不到他的水平,与冀州书院诸生,“鏖艺角文”,上下颉颃(作者注:不相上下)”。他“年十六”时,“以童子”“应州试院试”,考为第一名,中秀才,后被补为博士弟子。“冀州牧吴挚甫叹为‘异才’,招之署中”,授诗文义法。 他虽然一生参加过7次乡试,没能中举人,但是,当时冀州人认为,冀州文学之士,首推赵衡,次则胡庭麟。史书载,他“经览古今政治、典章,究其治乱兴亡之故。而于泰西诸儒学术治术,亦皆洞悉其源流、得失。”他善书法,年老犹写蝇头小楷,还能治印。 胡庭麟曾任冀州信都书院监院,在信都书院教书,后在京师当教师4年。晚年与王树楠等一起编修《冀县志》20卷。还著有《三国志年谱》和诗文集若干卷。
合撰县志 民国九年(1920年)前,冀县教育局局长马维周,拟修县志未成。胡庭麟在北京宣武门外畿辅先贤祠内与王树楠等,仅用了1年的时间,就合撰成《冀县志》20卷,接续了百余年前的冀州志书。
王树楠在《冀县志》《自序》中写道:胡庭麟在修县志时,“随侍”自己“左右,助供蒐(作者注:同搜)讨””“朝夕从事编辑一年”。他“闻见博洽,又熟谙累朝典故,……故成书之速,子振之力居多”。王树楠在《胡君子振墓表》中云:他“走书肆及图书馆,及故旧藏书之家。”“採辑之勤,收罗之富,大抵子振之力为多”。 民国《冀县志》,体例取法于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与汪中《广陵通典》,还“仿《水经注》之例,详稽博考,巨细兼收。”“秩然有序,不相紊也”。方志专家傅振伦在所著《中国方志学》中评道:《冀县志》不分篇次,以一书为一篇。编年以提其要,分类列事,以贯串一邑史事。而以征引的文献附其后。注中夹注,数卷连绵,淹贯昔日政教官治的沿革,如数诸掌。“其博而要,是方志中之独树一帜者。”
虽穷好义 胡庭麟“五岁丧母,二十四岁丧父”“一弟幼孤失学”。“一家事,畜衣食所需,皆倚子振一人”。“家无一丝一粟之储”,被称为“穷一儒”。 他生活虽然穷困,但是,怜悯好义,“节衣缩食,恤人之急”,一生都在帮助他人。 他对待其继母黄太儒人,如同亲母,供养周到无缺。 他弟弟庭鸿,因“喜挥霍”,而“堕其家”。他把祖产的多部分给弟。 他弟弟庭鸿早亡,他供养侄子胡宗涛学费。 族中有人被冤入监狱,他到处奔走呼号,使冤者还清白,脱难出狱。 一族人欠公款“数百缗而殁”,他帮助偿还清。家人知道后,千恩万谢,并且说,孩子大了,一定归还。他说,你们孤儿寡母,生活太困难,好好过日子吧。债我已经替你家人还啦,放心,今后一分钱也不要你们的。 胡庭麟在完成修志不到1年的时间,就病逝于故里家中。年仅5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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