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太后“灭亲明法”
今河北省冀州市人冯太后(442~490年),14岁时被封为北魏文成帝皇后,献文帝时,被称为太后,孝文帝即位后,尊为太皇太后。谥“文明太皇太后”。
她两次临朝亲政25年,很有作为。 她对于治吏很重视,制定和执法都很严格。 当时规定:凡贪赃一匹帛(素绸子)者处以死刑。太和十三年(489年),恰有两个皇帝宗室拓跋祯和拓跋天踢,在雍州和怀朔镇任上贪赃枉法,受到弹劾。许多王公大臣为之说情,冯太后厉声斥责说:“他们藐视法令,贪赃枉法,所犯罪行都应处死。徇私枉法岂不搞乱天下?”“他们不尊奉法度,贪赃聚敛。你们大家以为应该保护亲人废弃法令,还是应该大义灭亲维护法令?”冯太后依据朝规,本应处死这两名枉法皇室,又担心过于严惩,会引起皇室内部矛盾激化,遂将这两名亲王死罪改为削去封爵,终身监禁。 冯太后亲自派人调查刺史、镇将的贪污问题,亲自下命予以处决、发配。在不到两年时间,便依律处死州、镇牧守40余人,撤换了1000余名对治吏不作为的“侯官”。489年,孝文帝的叔叔犯法后,多人求情,冯太后说:不能“存亲以毁令”,应当“灭亲以明法”,让孝文帝下诏,“削夺官爵,禁锢终身”。 冯太后严刑峻法,整饬吏治,震动了朝野,令贪残之徒莫不心惊胆战。此外,她还褒扬清廉,对克已奉公官员加以奖励。从此贪风收敛,清廉之风大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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