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文字虫 于 2015-11-2 05:11 编辑
忆“割尾巴”
“割尾巴”是简称,全称是“割资本主义尾巴”。 “文革”期间(1966年至1976年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尤其是在农村,曾经普遍开展了“割尾巴”运动。“割尾巴”,就是对于所有所谓“资本主义”的东西,一律批判、禁止、取消、割除。 进入社会主义之后,资本主义的东西不可能彻底消灭,留有一些“资本主义的尾巴”,这是难以避免的。解决“资本主义的尾巴”,可以通过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予以逐渐解决。但是,广泛开展“割资本主义尾巴” 运动,显然是极左的。当时,喊得比较响的口号有,“割资本主义尾巴,挖修正主义根子,长社会主义的翅膀”;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等等。
当时的所谓“尾巴” 当时,被割的所谓“资本主义尾巴”,在农村和城市内容都 很多。 在农村有:1.自留地。认为自留地是资本主义的滋生地,或者只允许种植家庭自食、自用的作物,不准搞商品化,或者干脆取消自留地。2.开荒。不允许农民在田边地头、房前屋后或家庭庭院开荒种植蔬菜、果树等。3.家庭副业。不允许农民搞到生产队劳动以外的收入、搞家庭副业。不允许养鸡、喂猪、养羊、打鱼等。4.手工艺、个体劳动。不允许农民从事补锅、锔碗、修自行车、缝纫等手工艺的个体劳动。5.集市。不允许农民去集市市场出卖鸡蛋、蔬菜、小百货等商品。农民要购买生活必需品,统一去“赶社会主义大集”。有的地方甚至取消了集市。 在农村,当时,农村种地、种什么品种的庄稼,都得到听从上级统一安排。笔者所在县,当年为了夺取农业高产,号召大力推广种植高产作物“两红”——红高梁和红薯。执行时就规定为只能种“两红”,种别的作物,也算“资本主义尾巴”。 在城市有:1.修鞋、修车、裁缝、零售摊点等个体劳动。2. 公私合营企业、小商小贩。3. 原来规定的资本家的定息。
当时的“割尾巴” 当时,割所谓“资本主义尾巴”,被当作各级的政治任务来对待、完成,采取的措施五花八门。 1.进学习班。开荒、搞家庭副业、个体劳动的农民,被集中到大队(今村)或者公社(今乡镇)去参加学习班。在学习班里听干部训斥,个人做检查、立保证。当时,农民唯一的收入就是去生产队劳动挣工分,一进学习班,就耽误了挣工分,影响了收入。所以,进学习班的人都赶快违心地做检查、立保证。 2.游街示众。一些搞家庭副业、个体劳动、去集市出卖农副产品的农民,有的被迫游街示众。游街示众时,还要被迫自己喊:“我搞某某了,再也不搞了。” 3.没收处罚。一些去集市出卖农副产品的、搞家庭副业、个体劳动的农民,被没收产品、收缴工具等,有的还被处罚去参加义务劳动,有的被在群众会议上批斗,等等。 4.砍拔毁坏。一些开荒、在自留地种植蔬菜、果树等商品的和搞手工艺个体劳动的,菜被拔、树被砍、工具被毁坏。 有的地方偷偷地在远离公路、大道的地块种上当时上级规定以外的玉米、谷子,或在一块地的四周种高梁,地的中间种玉米、谷子。被发现后,虽然玉米、谷子都长到一尺多高了,仍要开反面现场会,作检讨,拔掉玉米、谷子改种高梁。说是“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
5.派工作队。当时,县、公社动辄就往村里派工作队。工作队员与“凶神”一般,到地里查种植作物、去农户家里看有没有所谓“资本主义尾巴”、在集市堵、截、驱赶群众,等等。甚至有的见鸡杀鸡,见鸭杀鸭,见鸡蛋就砸,等等。 在城市,修鞋、修车、裁缝、零售摊点等个体劳动被取消;公私合营企业、小商小贩转入国营商店;原来规定的资本家的定息停付,等等。
“割尾巴”造成的危害 那时的割“资本主义的尾巴”,一是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当时,农村经济落后,农民生活普遍不好。农民想靠自留地、开荒、搞家庭副业、个体劳动等改善提高一点生活水平,割所谓“资本主义的尾巴”,堵住了路子,使农民生活更加困苦了。城市中资本家的定息停付,使这些家庭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二是严重摧残了农村手工艺的发展。把农村手工艺作为“资本主义的尾巴”,一律封杀,使农村手工艺10多年停止发展,有的手工艺人把手艺带到棺材里去了。三是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进步。10多年除去种地外,工副业、手工艺业、集市,等等,一概取消,使农村经济、农村社会生活单打一,止步不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