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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中国网》) 冀州的衣食住行 【冀州生活习俗(3)】
冀州的民居 从千百年来到新中国建立前,直到上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冀州农民的住房,不但数量少,而且质量差。 住宅从数量上说,仅仅是够用就算:一家人三代、四代,十多口人,挤在一个院里。老人、孩子4—5口人住在一间屋。 一般的是四合院,坐北朝南。3间北屋东、西里间住人,中间是客厅,还有个锅头。北屋东、西两侧或一侧有耳房,做饭或放东西。1、2间东或西屋住人或放东西。1、2间南屋或住人,或放东西,或当牲口棚。当时,农民人均住宅房屋不足0.5间。 住宅有4种:一是,土坯房。人们用泥土自己打的土坯盖的房。贫困户有用秫结(或苇子)搭项,不用椽子,也不用樑,以“硬山搁檩”(土墙)代樑。二是,抹灰房。这是经济条件稍好一点的农户,将土坯房的外墙抹上石灰,较土坯房美观、结实。三是,砖挂面房。这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户,房屋的墙,外侧是砖(立着用),内侧是土坯(卧着用)。较抹灰房更加结实耐用。四是,砖瓦房。这是经济条件很好的农户,房屋不用土坯,全部用砖(卧着用),“一卧到顶”,如同现在的房屋。1978年,人们的住宅,砖房占20%左右;砖挂面房和抹灰房占60%左右;土坯房占20%左右。当时,人们非到万不得已是不盖房的,主要是没有经济力量。“修房盖屋,愁得哭”是最贴切的写照。 1978年改革开放后,因经济发展,人们富裕了,人们住宅的数量和质量都越来越多、越来越好。到2009年,土坯房、抹灰房和砖挂面房,现都已基本绝迹,继之而起的是高大、宽敞的、外部水砂石或贴瓷砖的、内部装修漂亮的起脊砖瓦房或平房。很少有两代或几代人住一个院的了。只要小孩结婚,首先另盖一处宅院,起码盖上1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 《冀州统计年鉴》载:冀州人2012年人均居住面积达33.3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