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最早的警察
警察,负责维持社会治安。不但现代有,历史上也存在,只是称谓名称不同而已。 河北省冀州市的历史上,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警察,出现在明朝的正德七年(1512年),距今已经500余年。当时,冀州在州治(今冀州市)设有20名“马快”,即现在的警察,负责域内侦缉逮捕罪犯。 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冀州设立巡警部,次年改设巡警总局。当时,由知州担任巡警总局提调,设有巡官1名、巡弁2名。冀州城内有马、步兵各12名、暗巡8名;城西北20公里处的官道李家庄,即今官道李镇,有巡警8名。 民国初的1928年,冀县(今冀州市)巡警部、局改称公安局。1939年后,成立伪警察署。1940年,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公安局,内设警卫队,有若干名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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