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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秦桧的书法【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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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二、秦桧
秦桧:(1090~1155)中国南宋权奸,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登进士第,官至御史中丞。曾主张抗金,反对割地求和。金军攻占开封后,欲立张邦昌为帝,秦桧进议状,主张另立宋宗室为帝,遂被金军驱掳北去,旋即降敌在金廷大倡和议,故于建炎四年(1130)被放回南宋。
秦桧得宋高宗信任,官至宰相,因提出“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主张,罢相闲居。绍兴七年(1137),秦桧任枢密使,与宰相张浚劝说宋高宗收回由岳飞并统淮西等军的成命,招致淮西军的哗变投敌,八年,秦桧重新拜相,力主和议,代表宋高宗向金使跪接诏书。十一年,宋高宗与秦桧解除岳飞、韩世忠等大将军权,诬构谋反罪状,杀害岳飞,与金朝再次签订屈辱的和约。
宋向金称臣、纳贡、割地,金规定宋高宗不许以无罪去首相。秦桧再次任相18年,独揽朝政,排除异己,大兴文字狱,极力贬斥主张抗金的官员,压制抗金舆论,篡改官史。他还任用李椿年等推行经界法,丈量土地,重定两税等税额,又密令各地暗增民税十分之七八,使很多贫民下户因横征暴敛而家破人亡。
由于秦桧人品极差,其书法“秦体”,天下一绝,但被后人冠之为“宋体”。
昂格丽玛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1-3 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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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造辉煌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1-3 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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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3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昂格丽玛 发表于 2013-1-3 06:09
武官的爆行-----登进士第,也算个文人吧。

正确看待历史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3-1-3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再造辉煌 发表于 2013-1-3 06:22
秦桧一介书生,一手毁名,进我府不托生,好才学做账房-我较满意

正确的评价历史是人类的进步
再造辉煌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1-3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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